马号事件
外观
马号事件是绥远辛亥革命期间于1911年11月24日发生的一起清朝官员诱杀革命军将领及革命党人的事件,因发生在位于包头镇马号巷的包头镇公行内,故得名。[1]
简介
[编辑]中国同盟会在萨拉齐、包头经过数年宣传,使一批蒙古族、汉族等各族青年成为中国同盟会的骨干。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后,清朝绥远城将军为镇压革命,调五原厅同知樊恩庆兼管包头、萨拉齐防务。归化的新军举行起义之后,张琳、曹富章等人率西路军自大青山后绕道开赴包头镇外,计划进攻包头。[1]
此时,樊恩庆假意拥护革命,声称准备与西路军和平协商,使包头“独立”。但同时,樊恩庆秘密布下陷阱。1911年11月22日,张琳、曹富章率部下200余人开入包头,樊恩庆假意迎接革命军入城,并且故意将革命军分散在多处分别驻扎。11月24日,樊恩庆在包头镇公行(即商会,地址位于马号巷)大厅设下“鸿门宴”,为革命军“接风”。张琳、曹富章等7名军官,以及革命党人云亨、郭鸿霖、李世元、李茂林、王肯堂、巴文峒等人应邀出席宴会。开宴上菜之时,早就布置在四周的伏兵听到暗语:“快往上端吧”,便闯入大厅开枪杀人。张琳、曹富章等7人当场被枪杀;郭鸿霖等人当场被逮捕,后来被处决。云亨、李茂林等人则趁乱逃走,被营救出城。此次事件导致新军未能占领包头。[1][2]
参考文献
[编辑]- ^ 1.0 1.1 1.2 绥远地区辛亥革命,北方新报,2011年10月13日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16年3月5日,.
- ^ 绥远辛亥起义纪实,新华网,于2013-05-28查阅. [2013-05-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