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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新京报撤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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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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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本条目违反哪一删除方针?在删除投票列表我也没找到投票,做为一有影响的事件,何以成为违反依照维基百科的删除方针?--自由主义者 给我留言 06:14 2006年1月9日 (UTC)

投票列表中找到,改在那进行。--自由主义者 给我留言 06:22 2006年1月9日 (UTC)

移动自Wikipedia:删除投票和请求/2006年1月9日
  • 新京报撤编事件合并到新京报--百無一用是書生 () 01:05 2006年1月9日 (UTC)
    • (○)保留 我对具体事件与事件发生地、物、人一直持分立条目的态度,所以我也反对孙志刚事件孙志刚是同一条目。对一有影响的事件,人们的关注点是事件本身的意义,而非事件所在的地、物、人,所以天安门六四事件不同,SARSSARS事件不同,太石村太石村罢免事件不同,南方都市报南方都市报案不同,根本重点就不在一处,为何要放一起呢?而且,涉及一具体事件,不简单是单一方面的人、物、地,比如围绕南都案的不仅有南方都市报,还有广东省与广州市政府、媒体、学者等共同构成这一事件,这个新京报撤编事件除发生在新京报这一机构,还包括光明日报、南方报业、政府与新闻界。事件由多方面参与构成,不宜简单地与某一机构、人、地点合并,这样也损害了后者的独立性。--自由主义者 给我留言 06:35 2006年1月9日 (UTC)
    • 维基百科惯例是,等到事件有足够资料成为独立条目,以及历史判断影响足以成为独立研究对象后,再建立独立条目。-- tonync (talk) 23:03 2006年1月9日 (UTC)
    • (○)保留。这个条目本身的篇幅也不算很小了。保留并没有什么坏处,只要不违反目前维基的方针,我们应该尽可能地尊重编辑者。--Hamham 14:57 2006年1月12日 (UTC)
    • (○)保留 Leohau 08:42 2006年1月13日 (UTC)
    • (○)保留。新京报事件是客观发生并在中国社会产生一定实际影响的事件,保留更符合维基精神。--Jikayo 02:26 2006年1月16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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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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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媒体(包括网媒)被禁止讨论这一事件。有不少新闻从业人员在自己的网志上报道和关注这一事件。积极报道这一事件的安替当时在MSN Spaces(现Windows Live Spaces)上的网志也因此被微软删除,安替在网志中指《新京报》“已沦陷”,并且呼吁“不愿受侮辱的读者应该立刻打电话退订。”[4] 引用4没有以上任何内容。—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18.168.133.202对话)于2020年7月29日 (三) 06:41 (UTC)加入。[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