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笔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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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移动本条目到汉字笔谈,同时对于汉字笔谈的定义请求来源。
教育部重编国语辞典修订本对“笔谈”的定义有二:1.随兴书写,不拘文体的笔记文章。如宋沈括著有梦溪笔谈。2.以文字书写沟通。
笔谈不限以汉字为之,故提案移动本条目到汉字笔谈。—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话 2009年9月9日 (三) 14:22 (UTC)
- 修改内文即可,没有必要移动。—RalfX(议) 2009年9月9日 (三) 15:15 (UTC)
- 可否赐告修改的方向?若以“笔谈”为条目名,则内容不应专以汉字笔谈为主。在此前提下若不能增加足够比例的“非汉字笔谈”内容,则条目名与内容仍兜不上。—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话 2009年9月9日 (三) 16:17 (UTC)
- 最低限度(无法自行扩充时)把部分局限内容分出章节,放上模板表示视点不足或请求扩充。“尚未添加非汉字笔谈的内容”和“条目改名”没有直接关系;重点在“笔谈”能够囊括底下主题,且条目内容没有多到需要分成“笔谈”和“汉字笔谈”;草率的移动会造成“笔谈”空洞化,以及“汉字笔谈”的孤立(缺乏键入连结、读者到此也无法直接看到需要的内容)。
- Betoseha除了扩充观点外,亦分出章节给汉字笔谈,是学习的榜样:)。—RalfX(议) 2009年9月10日 (四) 16:34 (UTC)
- 未完成:未有共识且已停止讨论超过两周,暂不移动。--Advisory 2009年10月16日 (五) 10:5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