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讨论:行政行为

页面内容不支持其他语言。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Untitled[编辑]

我认为这个行政行为的定义作为一个法律名词会过于简单及肤浅,而且我有更好的定义,我希望我有机会对此条目之内容进行修改及增补。Rally 16:34 2007年1月23日 (UTC)

这个条目跟“行政处分”的条目指的是一样的东西,是否可以合并?(德文的Verwaltungsakt在台湾翻成行政处分,在内地翻成行政行为)另外,个人建议以“行政处分”的条目为主,因为两个条目的质与量显著不同—Yang300778 2007年6月8日 (五) 09:02 (UTC)[回复]

请注意“行政处分”一词在大陆往往是指对官员的行政处罚措施,如撤职、免职、降职、降级等。和现状“行政处分”条目的内容几乎两码事。希望修订者注意。-percyboy (留言) 2008年12月1日 (一) 01:38 (UTC)[回复]

那就比较麻烦了,“行政处分”在台湾这边是成文法典的明文采用的(行政程序法第92条),也许该再补注说明两边法制用语的不同(附带一问,前述内地“行政处分”的用语,是一般的习惯用语,还是有法律的明文?比如说,撤职、免职等措施,在台湾方面依“公务员惩戒法”规定办理,会称为“惩戒”)?--Yang300778 (留言) 2009年3月30日 (一) 02:57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