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2008年喀什袭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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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商量下这事该怎么写[编辑]

此等案件不会只有一起,随着奥运临近,恐怕会陆续有来,也不会局限在新疆一地,是以后每次出现新袭击案,都写上2008年XX袭击事件,还是用一个条目将所有类似事件整合起来--九紫离火很高兴认识你:) 2008年8月4日 (一) 11:22 (UTC)[回复]

2008年+地点+性质+事件,就这样,如果还有重复,那就用消歧义页。--一叶知秋切磋 2008年8月4日 (一) 11:27 (UTC)[回复]
等有进一步进展再说吧,现在说还太早。—Pagan (留言) 2008年8月4日 (一) 11:37 (UTC)[回复]
好,听你们的,考虑到现在是非常时期,还请大陆的朋友们注意安全--九紫离火很高兴认识你:) 2008年8月4日 (一) 11:44 (UTC)[回复]

此等案件不会只有一起!!!!

不要这么High好不好,如果有人用心理学基本原理推断你潜意识巴不得中国多发生几次这样的事情。你是准备分辩一下还是索性承认了?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21.15.140.209对话贡献)于 2008年8月6日 (三) 08:35加入。


又,以上段落曾经被九紫等人两次删除.

121.15.140.209 (留言) 2008年8月6日 (三) 08:43 (UTC)[回复]

刚才在百度贴吧上转BBC报到的新疆发生爆炸案的新闻,居然因此就把我的账号封锁,还有人威胁要抓我[编辑]

百度居然因为这种事就封锁我的账号,况且BBC大陆不是都解封了吗?这充分暴露了奥运期间的互联网解封只是给外宾做做样子,你要是说了什么中国不报到的消息,立马就会被封账号,甚至在我发的文章里还有网特威胁我,说"文章已被锁定,楼主等着被抓吧!"

说起来上次看见有人在石家庄贴吧发了篇石家庄爆炸案消息,被网特指造谣,警察抓了他后还公布在政府网站上,特意说明是在百度发的造谣,杀一儆百,这简直就是在搞红色恐怖,看来那个网特威胁说要抓我的狠话,并非虚言,在中国,你真有可能因言获罪,哪怕仅仅是在互联网上发言, 在大陆的朋友们要小心了,多注意人身安全,中共网警无处不在,随时可能因为莫须有的罪名来抓你,真是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九紫离火很高兴认识你:) 2008年8月4日 (一) 11:44 (UTC)[回复]

同意你的观点,反正我从来不去百度。Sumirecccp (留言) 2008年8月5日 (二) 20:25 (UTC)[回复]
你多虑了。--Ksyrie(Talkie talkie) 2008年8月4日 (一) 14:32 (UTC)[回复]
又不是第一次了 小心谨慎就什么事情都没有的。国内已经被五毛党和85后脑残占领了。另,我还是相信是手榴弹+刀,如果公开的话 会引起动荡的 现在说炸弹嘛 那就是土炸弹也可能,手榴弹 一般人都不会认为有土制的可能性吧—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8年8月4日 (一) 15:59 (UTC)[回复]
的确,现在尚未看到媒体大幅报道。可能都在观望,不想引起混乱。毕竟昆明才爆炸过。那个石家庄却有此事,CCTV还报道了。--一叶知秋切磋 2008年8月5日 (二) 04:18 (UTC)[回复]
石家庄什么事(没注意)?另外我提下用词问题,边防支队啊,有点常识都知道就是武警吧,怎么变警察了?警察=公安(一般常识吧) 武警和公安还是不同的(标题不用改 武警也是警察 顺便废话一句,如果是俄罗斯 就变成内务部内卫部队遭到袭击了,只是各个国家的用名不同罢了,很多国家都有武警类部队设置的)—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8年8月5日 (二) 04:45 (UTC)[回复]

不知道有没有动刀[编辑]

袭击的过程众说纷纭,有说是乱砍+手榴弹的,有说是汽车炸弹的,等官方的报道出来,看有没有用刀吧,要是有,就报道现在的条目名称“袭击事件”;要是没有,就移动会原来的名称“爆炸案”。—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8月4日 (一) 12:02 (UTC)[回复]

中共对外的说法是说用汽车炸弹,海外媒体倾向报到是手榴弹袭击,应该是都有用--九紫离火很高兴认识你:) 2008年8月4日 (一) 12:09 (UTC)[回复]
非也,CCTV也说是爆炸装置和刀[1]。--一叶知秋切磋 2008年8月5日 (二) 11:12 (UTC)[回复]

条目名称[编辑]

袭警案一词并不恰当,因为受袭击的是武警部队,武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属于军人,不属于警察,这次事件的焦点其实是爆炸,虽然有用刀,但我觉得移动回爆炸案会比较合适。--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8月5日 (二) 15:26 (UTC)[回复]

“爆炸案”更不准确,死亡的16人全都是被车撞击而亡的,并非被炸而亡,具体情况请参见[2]。新华网称该事件为“袭警案件”。所以用“袭警案”获合维基的可供查证原则。—长夜无风(风过耳) 2008年8月5日 (二) 17:55 (UTC)[回复]
我知道,但是新华网的一篇报道不代表其定性,那篇报道是袭击的消息发出时代最新消息吧。有时发稿快,小编们难免会出错误,关键是新华网也只有那篇这样的报道,后来官方整理出来的汇报是袭击案件,而且是说明是“官兵”。武警的确属于军人,而不是警察啊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8月5日 (二) 19:31 (UTC)[回复]
“武装警察”好歹也有“警”,姑且用“警”吧。否则就只用“事件”。—Pagan (留言) 2008年8月6日 (三) 05:07 (UTC)[回复]
这可以明确的性质问题啊,“警”和“军”在大陆分野是很明显的,“军”地位大大高于“警”。我觉得在这件事上维基不会连严格的准确性都做不到吧。也不一定用“袭击事件”啊,条目名称可以再议,“2008年喀什事件”其实也没所谓。叫“袭击案”也可以把。—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8月6日 (三) 05:13 (UTC)[回复]
“2008年喀什事件”可以,“2008年喀什袭击武警事件”亦可啊。—Iflwlou [ M {  2008年8月6日 (三) 08:39 (UTC)[回复]
最好加上“袭击武警”,比较容易让人知道这个事件的性质—金☆肃 =Δ= 对我喊话=w=走过的路§纪念那位†§ 2008年8月6日 (三) 08:49 (UTC)[回复]
库车又发生了一起,也可以考虑改名为“2008年新疆袭击事件”,把这些袭击都放在一个条目中。—马不停蹄 (留言) 2008年8月11日 (一) 04:03 (UTC)[回复]
赞成。—Pagan (留言) 2008年8月11日 (一) 04:24 (UTC)[回复]

今天,第三起了,还是在喀什,建议易名为“2008年新疆连环恐怖袭击”或者其他类似名称,把最近东土烈士的圣战都写进这个条目—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8月12日 (二) 18:45 (UTC)[回复]

该单一事件的重大性及其影响完全可以令它成为一个独立的条目,如果要综述新疆近期所发生的一系列袭击案,可以另起一个条目,但最好不要用到"新疆连环恐怖袭击"这样的原创名字,在Google的搜索数只有0项。—长夜无风(风过耳) 2008年8月12日 (二) 18:59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