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2008年喀什襲擊事件

頁面內容不支援其他語言。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一起商量下這事該怎麼寫[編輯]

此等案件不會只有一起,隨著奧運臨近,恐怕會陸續有來,也不會局限在新疆一地,是以後每次出現新襲擊案,都寫上2008年XX襲擊事件,還是用一個條目將所有類似事件整合起來--九紫離火很高興認識你:) 2008年8月4日 (一) 11:22 (UTC)[回覆]

2008年+地點+性質+事件,就這樣,如果還有重複,那就用消歧義頁。--一葉知秋切磋 2008年8月4日 (一) 11:27 (UTC)[回覆]
等有進一步進展再說吧,現在說還太早。—Pagan (留言) 2008年8月4日 (一) 11:37 (UTC)[回覆]
好,聽你們的,考慮到現在是非常時期,還請大陸的朋友們注意安全--九紫離火很高興認識你:) 2008年8月4日 (一) 11:44 (UTC)[回覆]

此等案件不會只有一起!!!!

不要這麼High好不好,如果有人用心理學基本原理推斷你潛意識巴不得中國多發生幾次這樣的事情。你是準備分辯一下還是索性承認了?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21.15.140.209對話貢獻)於 2008年8月6日 (三) 08:35加入。


又,以上段落曾經被九紫等人兩次刪除.

121.15.140.209 (留言) 2008年8月6日 (三) 08:43 (UTC)[回覆]

剛才在百度貼吧上轉BBC報到的新疆發生爆炸案的新聞,居然因此就把我的賬號封鎖,還有人威脅要抓我[編輯]

百度居然因為這種事就封鎖我的賬號,況且BBC大陸不是都解封了嗎?這充分暴露了奧運期間的網際網路解封只是給外賓做做樣子,你要是說了什麼中國不報到的消息,立馬就會被封賬號,甚至在我發的文章裡還有網特威脅我,說"文章已被鎖定,樓主等著被抓吧!"

說起來上次看見有人在石家莊貼吧發了篇石家莊爆炸案消息,被網特指造謠,警察抓了他後還公佈在政府網站上,特意說明是在百度發的造謠,殺一儆百,這簡直就是在搞紅色恐怖,看來那個網特威脅說要抓我的狠話,並非虛言,在中國,你真有可能因言獲罪,哪怕僅僅是在網際網路上發言, 在大陸的朋友們要小心了,多注意人身安全,中共網警無處不在,隨時可能因為莫須有的罪名來抓你,真是防民之口甚於防川 --九紫離火很高興認識你:) 2008年8月4日 (一) 11:44 (UTC)[回覆]

同意你的觀點,反正我從來不去百度。Sumirecccp (留言) 2008年8月5日 (二) 20:25 (UTC)[回覆]
你多慮了。--Ksyrie(Talkie talkie) 2008年8月4日 (一) 14:32 (UTC)[回覆]
又不是第一次了 小心謹慎就什麼事情都沒有的。國內已經被五毛黨和85後腦殘占領了。另,我還是相信是手榴彈+刀,如果公開的話 會引起動盪的 現在說炸彈嘛 那就是土炸彈也可能,手榴彈 一般人都不會認為有土製的可能性吧—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8年8月4日 (一) 15:59 (UTC)[回覆]
的確,現在尚未看到媒體大幅報導。可能都在觀望,不想引起混亂。畢竟昆明才爆炸過。那個石家莊卻有此事,CCTV還報導了。--一葉知秋切磋 2008年8月5日 (二) 04:18 (UTC)[回覆]
石家莊什麼事(沒注意)?另外我提下用詞問題,邊防支隊啊,有點常識都知道就是武警吧,怎麼變警察了?警察=公安(一般常識吧) 武警和公安還是不同的(標題不用改 武警也是警察 順便廢話一句,如果是俄羅斯 就變成內務部內衛部隊遭到襲擊了,只是各個國家的用名不同罷了,很多國家都有武警類部隊設置的)—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8年8月5日 (二) 04:45 (UTC)[回覆]

不知道有沒有動刀[編輯]

襲擊的過程眾說紛紜,有說是亂砍+手榴彈的,有說是汽車炸彈的,等官方的報道出來,看有沒有用刀吧,要是有,就報道現在的條目名稱「襲擊事件」;要是沒有,就移動會原來的名稱「爆炸案」。—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8月4日 (一) 12:02 (UTC)[回覆]

中共對外的說法是說用汽車炸彈,海外媒體傾向報到是手榴彈襲擊,應該是都有用--九紫離火很高興認識你:) 2008年8月4日 (一) 12:09 (UTC)[回覆]
非也,CCTV也說是爆炸裝置和刀[1]。--一葉知秋切磋 2008年8月5日 (二) 11:12 (UTC)[回覆]

條目名稱[編輯]

襲警案一詞並不恰當,因為受襲擊的是武警部隊,武警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屬于軍人,不屬於警察,這次事件的焦點其實是爆炸,雖然有用刀,但我覺得移動回爆炸案會比較合適。--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8月5日 (二) 15:26 (UTC)[回覆]

「爆炸案」更不準確,死亡的16人全都是被車撞擊而亡的,並非被炸而亡,具體情況請參見[2]。新華網稱該事件為「襲警案件」。所以用「襲警案」獲合維基的可供查證原則。—長夜無風(風過耳) 2008年8月5日 (二) 17:55 (UTC)[回覆]
我知道,但是新華網的一篇報道不代表其定性,那篇報道是襲擊的消息發出時代最新消息吧。有時發稿快,小編們難免會出錯誤,關鍵是新華網也只有那篇這樣的報道,後來官方整理出來的匯報是襲擊案件,而且是說明是「官兵」。武警的確屬于軍人,而不是警察啊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8月5日 (二) 19:31 (UTC)[回覆]
「武裝警察」好歹也有「警」,姑且用「警」吧。否則就只用「事件」。—Pagan (留言) 2008年8月6日 (三) 05:07 (UTC)[回覆]
這可以明確的性質問題啊,「警」和「軍」在大陸分野是很明顯的,「軍」地位大大高於「警」。我覺得在這件事上維基不會連嚴格的準確性都做不到吧。也不一定用「襲擊事件」啊,條目名稱可以再議,「2008年喀什事件」其實也沒所謂。叫「襲擊案」也可以把。—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8月6日 (三) 05:13 (UTC)[回覆]
「2008年喀什事件」可以,「2008年喀什襲擊武警事件」亦可啊。—Iflwlou [ M {  2008年8月6日 (三) 08:39 (UTC)[回覆]
最好加上「襲擊武警」,比較容易讓人知道這個事件的性質—金☆肅 =Δ= 對我喊話=w=走過的路§紀念那位†§ 2008年8月6日 (三) 08:49 (UTC)[回覆]
庫車又發生了一起,也可以考慮改名為「2008年新疆襲擊事件」,把這些襲擊都放在一個條目中。—馬不停蹄 (留言) 2008年8月11日 (一) 04:03 (UTC)[回覆]
贊成。—Pagan (留言) 2008年8月11日 (一) 04:24 (UTC)[回覆]

今天,第三起了,還是在喀什,建議易名為「2008年新疆連環恐怖襲擊」或者其他類似名稱,把最近東土烈士的聖戰都寫進這個條目—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8月12日 (二) 18:45 (UTC)[回覆]

該單一事件的重大性及其影響完全可以令它成為一個獨立的條目,如果要綜述新疆近期所發生的一系列襲擊案,可以另起一個條目,但最好不要用到"新疆連環恐怖襲擊"這樣的原創名字,在Google的搜索數只有0項。—長夜無風(風過耳) 2008年8月12日 (二) 18:59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