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弘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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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弘邈(?—954年5月19日),十国南汉初代高祖皇帝刘䶮的第十二子。

南汉高祖刘邈有19子,刘弘邈为第十二子。生母不详。大有五年(932年),刘弘邈被封为高王。刘䶮的第四子南汉第三代皇帝中宗刘晟即位。应乾年间,刘弘邈为雄武节度使,镇守邕州。因为齐王刘弘弼、镇王刘弘泽被刘晟杀死在邕州。他不想去,刘晟不许。刘弘邈懦弱无能,事务都交给僚属,自己天天饮求神,有人上书说高王作乱,刘晟在乾和十二年(954年)四月十五,派遣甘泉宫使林延遇赐毒杀死刘弘邈。

参考文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