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刘维炽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刘维炽(1892年—1955年5月11日),字季生广东台山人。

早年

[编辑]

刘维炽早年毕业于夏威夷大学,期间加入中国同盟会

经历

[编辑]

后回广东任职,历任广州市政厅总务科科长、广东省长公署秘书长、广州市电话局局长、广州市财政局局长。1927年起,又历任财政部盐务署署长、铁道部参事、平汉铁路管理局局长、实业部常务次长、实业部政务次长等职。1936年,出任广东省政府委员、建设厅厅长。1941年,任国民党第五届中央党部海外部部长。1946年当选制宪国民大会代表。1947年4月23日,国民政府特任刘维炽为行政院政务委员,兼侨务委员会委员长[1]:8340。及国民大会代表立法院立法委员侨居外国侨民选举事务所主席委员。1948年当选第一届国民大会代表,后又任工商部部长。

他还是中国国民党五、六届中央执行委员[2]

逝世

[编辑]

1949年后去台湾,1955年逝世[2][3]

参考资料

[编辑]
  1. ^ 李新总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编,韩信夫、姜克夫主编 (编). 《中華民國史大事記》. 北京: 中华书局. 2011. 
  2. ^ 2.0 2.1 《中国国民党百年人物全书》. 团结出版社. 2005. 
  3. ^ 僑務委員會歷屆委員長. 侨务委员会. [2010-11-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