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舜
外观
刘舜(前2世纪?—前114年),西汉孝景帝刘启第十四子,母亲为王儿姁,大姨是王皇后。谥为常山宪王。
生平
[编辑]孝景帝中元5年(前145年)置“常山国”,封皇子刘舜为常山王 [1],在位31年(前145年至前114年)。刘舜骄怠多淫,帝常宽释之,汉武帝元鼎二年(前114年)去世。[2]谥为常山宪王。
妻妾
[编辑]王后脩,姓氏不详,不得宠。刘舜多有内宠,王后怨怼,于刘舜临终前与其子太子勃鲜有侍疾。刘舜死后被庶长子刘棁告发,武帝不忍加诛,遂不死,乃下诏废黜。
姬某氏,不得宠,汉书称之“不爱姬”,生庶长子刘棁。
另有内宠生刘平、刘商。
子女
[编辑]子:1 庶子刘棁、2 太子刘勃、3 真定顷王刘平、4 泗水王刘商。
陵墓
[编辑]西汉常山王刘舜墓位于鹿泉市高庄村西,经科学发掘,出土文物7,000余件。
该墓葬平面呈中字形,是典型的汉代大型土圹竖穴石椁墓。出土文物中银盒、铜鼎、蘑菇形盖钮铜壶,带杵铜药臼等器物。
注解
[编辑]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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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编辑]- 《汉书.卷五三.景十三王传.常山宪王刘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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