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文宪
外观
宇文宪(?—578年8月16日),字毗贺突,代郡武川镇(今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人,追尊周文帝宇文泰第七子,北周宗室、官员。
生平
[编辑]宇文宪生性通达,有度量。初封为涪城县公。宇文泰曾赐给他良马,宇文宪独取不纯者。帝问之,对曰:“马色类既殊,或多骏逸。若从军征伐,牧圉易分。”武成元年,加封益州刺史[1],进封齐国公。武帝天和三年(568年),封宪为大司马。建德元年(572年),周武帝诛除宇文护后,宇文宪向周武帝请罪,但周武帝未加罪宇文宪,但“犹以威名过重”,改授大冢宰,夺其兵权。次年,进爵为齐王。
卫王宇文直一直很记恨宇文宪,宇文宪看在他是武帝同母弟之上反而对他相当容忍。574年,叱奴太后死后,宇文直向周武帝秘告异母兄宇文宪没有服丧,仍如常喝酒吃肉,周武帝却认为,太后既非宇文宪生母也非嫡母,宇文宪的行为无可指摘,反而斥责了宇文直,说他没有根据乱说别人。宇文直虽然不敢再说什么,但是不满宇文宪受到重用,想要取而代之却一直没有成功,迁怒于周武帝,在武帝卧病在床的时候在京城起兵造反,武帝让宇文宪作为先锋,不久后宇文直败逃。
建德五年(576年)十月,宇文宪奉命率军围攻北齐的晋州,密令永昌公宇文椿“伐柏为庵,示有处所”,克北齐后主高纬于晋阳(今山西太原)。次年,攻克邺城(今河北临漳),灭北齐。后以功高,常称病不出,不再追随周武帝出征。
周宣帝宇文赟继位后荒淫无度,担心自己的叔父宇文宪会成为第二个宇文护,对他深忌惮之,召李纲罗织罪名诬陷宇文宪,李纲不从。宣政元年六月二十八日(578年8月16日),宇文宪为刚继位的周宣帝所杀[2],并被上恶谥“炀”。李纲用车子运回尸体,并扶棺痛哭,更抚养其女。
家庭
[编辑]夫人
[编辑]子女
[编辑]地位
[编辑]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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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目
[编辑]- ^ 《周书·明帝纪》:〔秋八月〕壬子,以大将军、安城公宪为益州总管。
- ^ 《周书校勘记·卷十二·列传第四`一七》:时年三十五 英华齐王宪碑作“春秋三十有四”。按传和碑都说宪除益州总管,时年十六。但哪年出镇,却有纷歧。传称武成初,据卷四明帝纪武成元年(五五九年)八月称“以大将军安城公宪为益州总管”。武成元年宪十六岁,则宣政元年(五七八年)正得三十五岁,传不误。碑却说武城(“城”当作“成”)二年出去都督益寿宁二十四州,差了一年,到宣政元年,也正好三十四岁,碑也不误。但年龄“三十五”与“三十四”必有一误。
- ^ 《周书·武帝纪下》:〔建德五年十二月〕封齐王宪子安城郡公质为河间王
- ^ 《周书·武帝纪下》:〔建德六年〕秋七月己卯,封齐王宪第四子广都公负为莒国公,绍莒庄公洛生后。
- ^ 《新唐书礼乐志》《宋史·礼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