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城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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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城隍,又称清溪城隍,是福建省泉州安溪县(古称清溪县)的城隍神,清乾隆《安溪县志》记载有城隍保佑县令制服猛虎[1]、逼退匪徒[2]、指证嫌犯等事[3]道光皇帝敕赐“钦加普护清溪显佑伯”。

五代后周显德三年(956年)首任县令詹敦仁清溪县(今安溪)建造庙宇奉祀。明洪武元年(1368年)重建;明景泰二年(1451年)县令谷廷怡、吴英修,典史蔡珍建后堂三间;明嘉靖十八年(1539年)县令殷骛、县尉邹奇重建;明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县令蔡常毓重建;清康熙十二年(1673年)县令谢宸荃重修前后殿宇;清康熙四十年(1701年)县令戎式弘重修,县令曹续修;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县令曾之传新建后堂住持丈室;乾隆十年(1745年)县令何隆遇铺拜亭前石坪;乾隆二十年(1755年)县令庄成重修;1941年,庙中神像被国民党兵团所毁;1953年,迁在东岳殿檀樾祠奉祀。1990年新加坡侨亲陈美英女士捐巨资重建,定东岳寺东侧为新庙址。三进殿宇完工之后,又有新加坡韭菜芭城隍庙及杨桃园城隍庙联谊会捐资续建四、五两进殿宇。继而再有诸多善信捐建其他设施。新庙重建工程于1992年完工。城隍新庙与东岳殿并肩联臂五进殿堂,顺山势递升。主体建筑为重檐歇山式,穿斗式,面宽、进深各五间,全庙红墙碧瓦雕龙刻凤。

安溪(清溪)城隍[编辑]

安溪城隍庙主神“敇封钦加普护清溪显佑伯”,自宋朝以来因有功于朝廷,皇帝钦赐封号、龙袍、玉印。公元956年农历5月28日安溪城隍庙始建日,公元960农历4月15日竣工。后人将始建日为安溪城隍爷祭典纪念,竣工日为安溪城隍夫人祭典纪念,每年清明节前后举行春巡迎傩盛会,海内外善信近万人参加,盛况空前。

安溪城隍曾在泉州府五县(安溪南安晋江同安惠安)显灵,护佑百姓免受水旱风蝗等灾苦,因此接连两次受到朝廷敕令褒封,宋天子赐金冠、玉印,封伯爵。据说,安溪城隍曾化身医师,为宋朝太后治愈痼疾,解龙袍以酬其功。

城隍庙是名符其实的阳庙,城隍一词文献中最早出于《周易.泰卦》:“城复于隍”。

“城”指城墙;“隍”指护城河。《礼记》有云:“天子大蜡八,水庸居七”意思就是说古代天子祭祀八种神,水庸居第七,庸则城,水则隍,既然天子皇帝会去祭祀的神,就不是阴神。

每一位城隍爷在世时均是有功社稷的忠义之士,所以城隍庙当然是阳庙,只不过城隍爷执掌阴间事务,所以城隍爷被常误认为是阴神。

一般阴庙都是未受加封,例如:水流公妈、万圣公妈、有应公、姑娘庙、石头公、树王公、十八王公⋯⋯都算阴神。阴神住的庙都是阴庙,且没庙门或不关庙门,简称“三片壁”{台语}

民间传闻安溪城隍爷刚正不阿、正气凛然,是冥府掌管司法阶级的长官,若听闻城隍爷出巡,魑魅魍魉、山精水怪或一般孤魂野鬼,早就丧魂失魄、惊慌失措、逃之夭夭;岂能让祢胡作非为,何来城隍庙聚集阴魂之说呢!古话曾说:“宅中城隍坐,百阴万邪惊”

相信敬奉“城隍爷”的信众不会变坏。城隍庙常有一句对联“作事奸邪,尽汝烧香无益;居心正直,见我不拜何妨!”意思是做坏事不改进,烧香敬拜各大小庙,皆无意义;如果为人正直尽孝,就算进了庙宇见了神,不烧香不礼拜,神也不会责怪。

注解[编辑]

  1. ^ 正德上章执徐(1520年)春仲甲申,吉水龚公令安溪之四月,悯兹邑民,久罹虎患,乃焚文于城隍之祠,矢神必获。越翼日乙酉,果戮其一;越三日戊子,又戮其一,民胥神之。”时教谕邹鲁曾目击其事,特作《戮双虎赋》。
  2. ^ 康熙十六年(1677年)七月二十八日,蔡寅率众数千突至安溪,正欲攻城,忽见有甲骑自东门出。蔡疑有援兵至,遂惊退。时共以为城隍显灵,邑令李钰大书‘保我黎民’匾额,并识其事于庙。”
  3. ^ 乾隆二十年(1755年)正月十一日,县民陈福挟仇将田主王益让杀死于后塘陇地方,屡审,坚不承认。邑令庄成斋戒沐浴,具牒亲祷于城隍神。翌日,带犯赴庙复讯,冤魂忽附于犯妻黄氏身上,向伊夫历历质证,并将凶器指出。福始俯首无辞,案乃定。观者无不称异。庄令题匾于庙,以纪其事。

参见[编辑]

参考资料[编辑]

  • 《安溪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