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布龙贝格条约

本页使用了标题或全文手工转换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布龙贝格条约
1657年的布龙贝格
类型军事同盟
普鲁士公国德拉海姆埃尔宾劳恩堡和比托的地位改变
签署日1657年11月6日
签署地点布龙贝格
失效日1773
签署者
缔约方
语言拉丁语

布龙贝格条约》(德语:Vertrag von Bromberg拉丁语Pacta Bydgostensia)或《比得哥什条约》是波兰的扬二世·卡齐米日和勃兰登堡-普鲁士的选帝侯腓特烈·威廉之间的条约,于1657年11月6日在布龙贝格(今比得哥什)获得批准。该条约有几项协议,包括1657年9月19日勃兰登堡-普鲁士波兰-立陶宛特使在东普鲁士韦劳(今加里宁格勒兹纳缅斯克)签署的韦劳条约。因此,布龙贝格条约有时被称为《韦劳-布龙贝格条约》或《韦劳和布龙贝格条约》(波兰语traktat welawsko-bydgoski)。

作为第二次北方战争中的军事援助和厄姆兰归还波兰的交换,波兰国王授予勃兰登堡霍亨索伦家族普鲁士公国的世袭主权,典当了德拉海姆埃尔宾到勃兰登堡并将劳恩堡和比托作为世袭封地移交给霍亨索伦家族

该条约在1660年的奥利瓦和约中得到确认并得到国际承认。埃尔宾由波兰保留,但劳恩堡和比托地以及德拉海姆后来并入勃兰登堡-普鲁士。普鲁士的主权构成了霍亨索伦后来加冕为普鲁士国王的基础。韦劳-布龙贝格条约一直有效,直到第一次瓜分波兰后被华沙条约(1773年9月18日)取代。布龙贝格条约后来被认为是波兰对普鲁士外交政策中最严重的错误之一,因为它的后果对波兰来说是致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