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秀夫
外观
张秀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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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第三任政治委员 | |
任期 1985年11月 - 1990年1月 |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1934年 中华民国山东省海阳县 |
居住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 |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政党 | 中国共产党 |
军衔 | 武警少将 |
军衔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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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秀夫(1934年—),男,山东海阳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警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高级将领。
生平
[编辑]张秀夫195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毕业于华东工商干部学校。随后在浙江、江苏一带的盐业管理部门当公务员。曾在中共仙居县县委长期任职,并曾担任该县县委副书记。后入浙江省委警卫处任职,开始从事警卫工作。后曾任杭州市公安局局长,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武警浙江总队第一政委等警务职务。
1983年任浙江省政法委书记。1985年调入现役,担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政治委员。1989年被授予武警少将警衔。1990年1月退役,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副部长,后任常务副部长。1998年当选全国人大代表,担任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2002年起担任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会长职务[1]。
参考资料
[编辑]军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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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振军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政治委员 1985年11月 - 1990年1月 |
继任: 徐寿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