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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秀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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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秀夫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第三任政治委员
任期
1985年11月 - 1990年1月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34年
 中华民国山东省海阳县
居住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军衔武警少将
军衔记录

张秀夫(1934年),男,山东海阳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警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高级将领。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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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秀夫195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毕业于华东工商干部学校。随后在浙江、江苏一带的盐业管理部门当公务员。曾在中共仙居县县委长期任职,并曾担任该县县委副书记。后入浙江省委警卫处任职,开始从事警卫工作。后曾任杭州市公安局局长,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武警浙江总队第一政委等警务职务。

1983年任浙江省政法委书记。1985年调入现役,担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政治委员。1989年被授予武警少将警衔。1990年1月退役,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副部长,后任常务副部长。1998年当选全国人大代表,担任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2002年起担任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会长职务[1]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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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秀夫简历.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7). 
军职
前任:
李振军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政治委员
1985年11月 - 1990年1月
继任:
徐寿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