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尧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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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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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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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广平府永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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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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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六年(1527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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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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卒年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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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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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王氏,継娶胡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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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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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靖三十七年戊午科举人
- 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同进士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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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尧德(1527年—?),字性夫,直隶广平府永年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戊午科顺天府乡试第三十三名举人。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中式己未科会试第一百三十一名,三甲第八十七名进士[1][2]。授施州知州[3]。出为湖广按察司佥事,隆庆二年(1568年)十二月升本省布政司右参议,四年七月升陕西按察司副使,抚治西宁番夷,改山西副使。万历三年(1575年)十一月复除陕西副使,临巩兵备,六年二月升右参政职衔,仍管本道事,七年八月升右佥都御史、巡抚陕西地方,九年七月被吏科给事中张世则参劾,令回籍听勘。十年正月按御史龚懋贤奏所言皆无据,且言其年力未衰,素谙边务,有难遽弃。部覆御史言是,诏推用尧德。
曾祖李杲;祖父李铨,州吏目;父李一卿,驿丞。母白氏;继母董氏。具庆下[4]。
参考文献[编辑]
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戊午科顺天乡试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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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式举人 共13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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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己未科殿试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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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甲 赐进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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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甲 赐进士出身 共8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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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甲 赐同进士出身 共21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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