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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卓 (洪武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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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卓(1332年—1380年),字自立江西等处行中书省龙兴路南昌县(今江西泰和)人。中国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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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卓于洪武四年(1371年)成进士,授吏部主事。逾年,迁广东行省员外郎。之后因事谪田凤阳,又起用为杭州通判。杨卓精于吏事,吏不能欺。因病免职,病卒。[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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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史·列传第二十八》:“杨卓,字自立,泰和人。洪武四年进士,授吏部主事。逾年,迁广东行省员外郎。田家妇独行山中,遇伐木卒,欲乱之。妇不从,被杀。官拷同役卒二十人,皆引服。卓曰:“卒人众,必善恶异也,可尽抵罪乎?”列二十人庭下,熟视久之,指两卒曰:“杀人者,汝也!”两卒大惊,服罪。坐事谪田凤阳,复起为杭州通判。有兄弟争田者,累岁不决,卓至,垂涕开谕,遂罢争。卓精吏事,吏不能欺。而治平恕,民悦服焉。病免,卒。”
官衔
前任:
王佐
明朝杭州府通判
洪武年间
空缺
下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熊以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