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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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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禄(?—1867年),飬源晓山舒穆鲁氏满洲正白旗人。毓道光己亥科举人、辛丑科进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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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至刑部员外郎、主事,后升任郎中御史、工部侍郎。[1]太平天国运动爆发后,安徽江苏山东诸省皆暂停秋审。毓禄提议变通处理囚犯, 以免受太平军利用。毓禄也提议旗租、地丁、关税,以及部收捐项等受到的税捐应收两成的当百、当五十大钱,以方便流通[2][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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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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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清史稿校註, Volume 13. 国史馆. 1986. 
  2. ^ 黄惠贤, 赵泽轩. 二十五史人名大辞典, Volume 2. 中州古籍出版社. 1997: 650. 
  3. ^ 毓祿. [失效链接]
  4. ^ 直省同年全錄: (道光23年[1843]癸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