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民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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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民师(?—1070年),江南东路建昌(今江西修水)人,祖籍润州丹阳(今江苏[1]

生平[编辑]

父亲洪亶,祖父洪文举。其母是黄庭坚母亲安康郡太君妹妹。博学多才,熙宁三年进士及第,授石州司法参军。娶黄山谷之妹为妻,生子洪朋洪刍洪炎洪羽[2],皆有名望于当时。洪民师是孝子,因奔父丧而卒于途中,不久其妻亦卒。[3]

注释[编辑]

  1. ^ 宋洪刍及其《香谱》研究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刘静敏,2006年6月第12期,P.64,《逢甲人文社会学报》半年刊
  2. ^ 北宋·黄庭坚,《山谷别集》(卷3):“夫人归洪氏非先大夫意,怏怏逼之而后行,为洪氏生四男子,曰:‘朋﹑刍﹑炎﹑羽。’年二十五而卒。”
  3. ^ 《南康府志》卷十六“洪民师传”云:“洪民师,建昌人,博学多才,登熙宁三年进士第。为石州司法参军。性至孝,以毁卒。”《南昌府志》卷十八《洪朋传》云:“父民师,为石州司法参军,奔父丧,哀悴殒于道。妻黄氏,庭坚女弟,未几亦卒。”黄庭坚《山谷别集》卷三〈毁璧序〉一文称洪民师“奔父丧客死”,又提到自己的妹妹“年二十五而卒……其卒以熙宁庚戌”,庚戌即熙宁三年(1070),洪民师于此年进士及第,亦卒于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