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朗山
外观
简朗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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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大清福建省淡水厅桃涧堡桃仔园街(今台湾桃园市桃园区) | 1872年5月15日
逝世 | 1954年5月23日 | (82岁)
国籍 | 大清(1872年-1895年) 大日本帝国(1895年-1945年) 中华民国(1945年-1954年) |
配偶 | 林英 |
儿女 | 2男(简明春、简万章)1女(简阿春养) |
简朗山(1872年5月15日—1954年5月23日),字琼枝,号绿野,曾更名绿野竹二郎。台湾日治时期诗人、政治家、实业家,福建淡水厅桃涧堡桃仔园街(今台湾桃园市桃园区)人,曾任桃园街长、新竹州协议会员、台湾总督府评议会员、桃园轨道株式会社社长、贵族院议员等。勋六等。[1][2]
〈孙中山归隐〉
简朗山
廿年革命早胚胎,欲救兆民水火灾。
能识时机辞大任,
果然抱负是雄才。
权将大位老袁推,
决计漫游亦快哉。
莫道成功归隐早,
他年卷土或重来。
“
”
〈时局有感〉
《台湾日日新报》,1934年3月2日〈明治二十八年(1895)七月二十九日在桃园武陵溪畔拜谒故北白川宫殿下感赋〉
简朗山
皇恩普遍圣恩长,四十余年浴日光。
一事平生深感激,
武陵溪畔拜亲王。
“
”
简介
[编辑]幼年曾受私塾教育。1895年(明治28年),台湾割让后,次年担任近卫师团宪兵屯驻所嘱托,此后在桃园历任公职,积极推动地方事务。1903年,为改善地方交通,和桃园厅士绅设立“桃崁轻便铁道会社”(后改名桃园轨道株式会社,桃园客运前身)。1920年(大正9年),地方制度改正,任桃园街长,主持重建桃园大庙景福宫、在辨天池兴建丰满社等。1921年,任新竹州协议会员。
1923年,任总督府评议员。1924年,叙勋六等、授瑞宝章。1927年(昭和2年),作为新竹州民间代表,参加大正天皇御大葬。1928年,街长任满,离开公职,转往企业经营,也曾参与“瀛社”,并筹组“桃园吟社”。1940年,改名“绿野竹二郎”。1945年,获敕选为贵族院议员。
战后,1946年,因谋议台湾独立案遭到警备总部逮捕。1954年,过世。
轶事
[编辑]前桃园县长许新枝回忆在日治时期就读桃园第一公学校时,适逢日籍校长邀请桃园街出身的简朗山到公学校演讲。当时简朗山留着小胡子、身穿西装。由于简氏未受正规教育,所说的国语夹带台语口音,让台下不懂礼貌的小孩捧腹大笑。结果一旁的日籍校长忙着阻止学童不礼貌行为,避免尴尬[3]:23。
注释
[编辑]- ^ 台湾人士鉴,兴南新闻社,昭和18年
- ^ 简朗山 - 台湾记忆Taiwan Memory--国家图书馆
- ^ 许新枝口述;吴秀鸾整理. 《艱難奮鬥的歲月:許新枝回憶錄》. 台北市: 国史馆. 2013年3月初版一版. ISBN 978-986-03-6194-0.
参考资料
[编辑]- 《桃园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