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美学
自然美学(英语:Aesthetics of nature)是一种以美学观点探讨自然物件的哲学伦理学子领域。其中包含了无私的概念,并在图像与导论中融入正面美学的思想[1]。
历史
[编辑]在18和19世纪,自然美学发展为哲学伦理学的一个子领域。自然美学包含了无私的概念,并在图像与导论中融入正面美学的思想[1]。自然美学的第一次主要发展在18世纪,许多思想家诠释了无私的概念。安东尼・阿什利以无私的概念作为其美学主张,之后弗朗西斯・哈钦森将其扩张,排除了个人利益和功利主义,并将美学经验连结到更广泛的自然上[2]。自然美学的概念又被阿奇博尔德・艾莉森(Archibald Alison)进一步发展,将其定义为一种特定的心理状态[2]。
21世纪的发展
[编辑]在21世纪,对自然的认知与非认知取径研究将其关注的重点从自然环境转向关注人类与人类对环境的影响,并且展开了对日常生活中美学的研究[3][4][5]。
理论
[编辑]透过无私理论(theory of disinterestedness),有三个概念化的术语可以更好的了解自然美学的维度:
- 对美(beautiful)的意念:这用于那些经过驯化、栽植的欧洲庭园与地景[1]。
- 对崇高(sublime)的意念:这用来解释自然具有威胁性与令人恐惧的一面,像是高山与荒野。并且透过无私的观点,可以用美学的角度去欣赏,而不是惧怕与忽略[1]。
- 如画(picturesque)的概念:指在自然世界的经验就像将其分为艺术场境一般[1]。
当物体的经验为“美”的取向时,物体往往具有小、光滑与色彩缤纷的特质[6]。而当经验为“崇高”取向时,则常常带有力量、强烈且令人畏惧的[6]。如画的物件则是两者的结合,这可以是多变而不规则、丰富、具有力量、甚至充满活力的[6]。
人类观点
[编辑]自然物件与艺术物件的区别
[编辑]人们可能会将自然物件与艺术物件做错误的类比,就像沙丘鹤不是一个艺术物件,艺术物件也不是沙丘鹤。事实上,艺术物件应该被称为“人造品(artifact)”[7]。一只鹤本身就是野生生物,而不是一个艺术物件。更详尽的说,沙丘鹤生活在不同的生态系统中,像是黄石公园。大自然是一个包括动物、植物与生态系的生命系统。相对的,一个艺术物件不会再生、没有演化史,也不会代谢[8]。因此不能将自然物件类比成为艺术物件,并以看待艺术物件的方式来看待自然物件。
主观的美学经验
[编辑]一个人类个体可能在森林中因为其缤纷的颜色而感觉到美,像是因为叶绿素的作用使叶子呈现绿色、黄色或红色[9],并且使个体的美学经验增长。但是,这些关于美学的内容与森林中实际发生的生态系统作用并无直接相关,叶绿素实际上正在捕获太阳能,而残留的化学物质可以保护树木免受昆虫的侵害[9],因此任何森林多彩的观点仅仅是人类访客在几个小时内的体验而已。
奥尔多・利奥波德认为,完整性、稳定性和美感是能够产生土地伦理的三个生态系统特征[9]。但利奥波德也指出,这些被提及的特征没有一个真实存在于自然中,生态系统并不稳定、时常剧烈变化并且很少整合,因此所谓的美只是旁观者眼中的美而已[9]。
哲学观点
[编辑]后现代主义
[编辑]在后现代取径中,当人类个体以美学的角度欣赏自然事物时,个体会为他所欣赏的事物赋予一个意义,并且借由这个意义表达或发展自己的态度、价值与信念[10]。人们对自然事物的兴趣不仅是像镜子般被动地反映了自己的爱好、内心的向往,也可能激发自己的想像力[10]。最终,当人们面对挑战时,要能够以不同的角度与方式思考,并在不同的情况下运用思想和联想来解决问题[10]。
自然美学主义(nature aestheticists)
[编辑]自然美学主义者认为,自然美学具有艺术欣赏的特征,而对艺术审美的欣赏应该要遵循某些规范标准。因此自然美学主义者认为后现代主义的观点是不正确的,因为在后现代主义的观点中并没有任何案例可以作为指引[10]。在艺术领域中,当人们聚在一起讨论书籍或电影,或是当评论家为出版物撰写书评时,都可能会加以进行批评。但是在自然美学的领域中,并没有明确的实例或是辩论能够作为以美学评估自然特征的判断标准[10]。
参见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1.0 1.1 1.2 1.3 1.4 Carlson, Allen. Zalta, Edward N. , 编. The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Summer 2012. [2012-10-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30).
- ^ 2.0 2.1 Stolnitz, Jerome. On the Origins of "Aesthetic Disinterestedness". The Journal of Aesthetics and Art Criticism. 1961, 20 (2): 131–143. ISSN 0021-8529. doi:10.2307/427462.
- ^ Carlson, Allen. Environmental Aesthetics. Zalta, Edward N. (编). The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Summer 2019. Metaphysics Research Lab, Stanford University. 2019 [2020-05-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12).
- ^ Parsons, Glenn. Aesthetics and Nature. Bloomsbury Publishing. 2008-09-07. ISBN 978-1-4411-2121-9 (英语).
- ^ Carlson, Allen. Contemporary Environmental Aesthetics and the Requirements of Environmentalism. www.ingentaconnect.com. 2010-08 [2020-05-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10) (英语).
- ^ 6.0 6.1 6.2 Conron, John. American Picturesque. Penn State Press. 2010-11-01. ISBN 978-0-271-04273-2 (英语).
- ^ Berleant, Arnold. Environment and the arts : perspectives on environmental aesthetics. Aldershot, Hants: Ashgate Pub. 2002. ISBN 0-7546-0543-4. OCLC 47658917.
- ^ Peterson, R. Endangered Species Act of 1973--(Public Law 93-205). American Orchid Society bulletin. 1976. ISSN 0003-0252 (英语).
- ^ 9.0 9.1 9.2 9.3 Leopold, Aldo (1968). A Sand County Almanac.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pp. 224–225.
- ^ 10.0 10.1 10.2 10.3 10.4 Parsons, Glenn. Aesthetics and Nature. Bloomsbury Publishing. 2008-09-07. ISBN 978-1-4411-2121-9 (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