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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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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衡(14世纪—15世纪),螺田江西吉安府永丰县大园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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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衡是永乐三年(1405年)的举人,九年(1411年)成进士[2][3],获授行在监察御史,曾因冗员遭罢归,到宣德三年(1428年)行在都察院上奏御史缺员而复任陕西道监察御史[4],宣德六年(1431年)时则因亲丧服阕调任河南道监察御史[5]。他任官三十年巡按广东、河南、陕西都有名声,秩满后自行辞官去,在家乡布衣蔬食,不留遗产给子孙,薛瑄称他:“论列时宜,推谳疑狱,按历藩岳,疏通明慎而清白之德,如良玉莹洁。”有宋仪望作序的《螺田存稿》流传,死后入祀乡贤祠[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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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同治《永丰县志·卷二十一·人物志》:陈衡,字螺田,大园人,永乐辛卯进士,授御史,厯官三十年巡按广东、河南、陕西三省丰裁表著,秩满遂自引去,居家布衣蔬食,无一垅之殖遗子孙,薛文清称其“论列时宜,推谳疑狱,按厯藩岳,疏通明慎而清白之德,如良玉莹洁。”所著有《螺田存稿》,宋仪望为作序,崇祀乡贤。
  2. ^ 同治《永丰县志·卷十五·选举志》:进士……明……永乐九年辛卯科萧时中榜 陈衡 大园人,会魁,御史,有传
  3. ^ 同治《永丰县志·卷十六·选举志》:乡举……明……永乐三年乙酉科……陈衡 大园人,见进士
  4. ^ 《明宣宗章皇帝实录》·卷四十一:(宣德三年四月)庚辰复陈衡、余思宽、张嘉会行在监察御史,三人先以冗员罢归,吏部改除,至是行在都察院奏御史多缺遂复之,衡陕西道,思宽湖广道,嘉会广东道。
  5. ^ 《明宣宗章皇帝实录·卷八十五》:(宣德六年十二月己酉)陜西道御史陈衡、贵州道御史黄振亲丧服阕,命改衡河南道,振复本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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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治《永丰县志》·卷十五·选举志
  • 同治《永丰县志》·卷十六·选举志
  • 同治《永丰县志》·卷二十一·人物志
  • 明宣宗章皇帝实录》·卷四十一、卷八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