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光钧(?—?)[1]籍贯不详,[2]中华民国官员。
韩光钧作为川边镇守使陈遐龄的交涉员,于1918年10月17日同藏军代本穹然木在甘孜绒坝岔缔结了停战协定,自此藏军退驻德格,边军驻甘孜,西藏和中国川边特别区之间的民七事件结束。[3]
1925年,川边镇守使陈遐龄被北京政府撤职,刘成勋任西康屯垦使,韩光钧任川边道道尹,同年川边道撤销,改设康东道和康北道。[4]
- ^ 卒年网上传说为1943年,但没有列出参考文献。
- ^ 网上传说为四川隆昌人,但没有列出参考文献。
- ^ 四川省志: 民族志,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2000年,第225页
- ^ 黄天华,民初川边治理及其成效,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