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置业贷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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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置业贷款计划Home Starter Loan Scheme),简称首置,为其中一项香港置业贷款计划[1],是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在1997年香港施政报告中推行的房屋政策。计划于1998年推行,市民经资产审查可获低息贷款,令香港无壳蜗牛进身为业主。政府计划拨款180亿港元,对象包括家庭及单身人士,每个案可获最高60万元及30万元贷款。香港房协负责执行及宣传推广计划,处理及审批市民申请、安排贷款等。在2002年3月尾,共2万多家庭及9千多单身人受惠。[2] [3] [4] [5]

背景[编辑]

此房屋政策在当年香港楼价极高时推出。其后,令受惠者一度成为当年负资产业主群。

参考[编辑]

  1. ^ 建議合併自置居所貸款計劃及首次置業貸款計劃 (PDF). 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 2002年2月 [2020-07-21].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03-11-02). 
  2. ^ 簡介. [2013-01-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1-27). 
  3. ^ 當年申請資格. [2013-01-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6-14). 
  4. ^ 近况
  5. ^ 计划次副作用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13-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