鹅銮鼻第二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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鹅銮鼻第二考古遗址,为台湾屏东县恒春镇鹅銮里一处多文化层的考古遗址,包含旧石器时代新石器时代的多个文化期相。本遗址位于鹅銮鼻公园内,属垦丁国家公园范围。1981年垦丁风请特定区管理处因铺设石板步道发现。1982年李光周等对该处进行调查及发掘,并命名为“鹅銮鼻第二史前遗址”。[1][2]

调查简史[编辑]

1981年4月2日,垦管处于石板步道铺设工程中发现陶片、石器等史前遗留。同年12月9日李光周、刘益昌、李匡悌等人至遗址现场进行地表调查。[2]

1982年6月1日,李光周开始进行“台湾南端鹅銮鼻公园考古调查研究”计划,并于同年7月13-8月15日针对本遗址进行发掘。[2]

由于重要性高,本遗址后续又经历多次调查与发掘,包含1984年李光周等人、1988年李匡悌、1993年黄士强及李匡悌等人、1994年臧振华等、2000年李匡悌等、2006年陈有贝、郑建文等及2015年李匡悌等。[3]

年代[编辑]

鹅銮鼻第二考古遗址的年代,历次发掘调查选取了炭、贝样本送至国立台湾大学碳十四定年实验室及美国Beta实验室进行碳十四年代的测定。综合而言,年代测定的结果显示,本遗址属距今约5000-2600年前之间。[4]本遗址共包含四个文化类型,依年代先后分别为:鹅銮鼻第一文化相(旧石器时代),距今约5000年前、鹅銮鼻第二文化相(又名垦丁文化相,新石器时代),距今约4000年前、鹅銮鼻第三文化相(新石器时代),距今约3500-2500年前[3],以及疑似与前期有承接关系距今约2500年前的鹅銮鼻第四文化相(新石器时代)。 [2]

文化内涵[编辑]

根据历次发掘所出土的遗物来看,本遗址所出土的考古遗留包含:本遗址石器方面出土类型丰富,包含属旧石器时代(先陶文化;鹅銮鼻第一文化相)的砾石砍器、石片器及新石器时代的(鹅銮鼻第二、三、四文化相)的锛凿形器、斧锄形器、石刀、矛锄形器、网坠等。[2][5][6]陶器方面,除一般常见的橙色夹砂陶外,第二文化相出土有以红色绳纹陶(细绳纹陶)为特征的陶器,而到了第三文化相则出土有带彩绘纹饰的陶片。除此之外,本遗址尚出土有玉器、骨角器、贝器以及龟、贝、鱼、哺乳动物等生态遗留。[2][5][6]

特殊意义[编辑]

本考古遗址除了具有多文化层且堆积深厚外,还是台湾本岛继八仙洞遗址之后首次证实旧石器时代文化遗留的考古遗址。此外,本遗址第三文化相文化层中所发现的彩陶为高雄以南首次发现彩陶的遗址。[2]另外,本遗址因文化层堆积清楚且保存完整,可视为“鹅銮鼻第一文化相”的代表遗址。[6]

参考来源[编辑]

  1. ^ 台闽屏东
  2. ^ 2.0 2.1 2.2 2.3 2.4 2.5 2.6 李, 光周. 鵝鑾鼻公園考古調查報告. 行政院文建会. 1983. 
  3. ^ 3.0 3.1 垦丁国家公园史前文化遗址现况调查暨地理资讯系统档案建立期末报告
  4. ^ 李, 匡悌; 庄, 守正. 論鵝鑾鼻史前聚落的鯊魚捕獵. 
  5. ^ 5.0 5.1 李, 匡悌. 鵝鑾鼻公園停車場及賣店區改建工程基地文化遺址調查工作期末報告. 垦丁国家公园管理处. 2015. 
  6. ^ 6.0 6.1 6.2 垦丁国家公园考古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