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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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称号是2017年确立的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中第二层次的功勋荣誉,处于勋章之下,表彰奖励、纪念章之上。荣誉称号分为两种:

  • 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在经济、社会、国防、外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领域各行业作出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的杰出人士。一般冠以“人民”等称谓,例如“人民英雄”、“人民卫士”、“人民科学家”、“人民艺术家”、“人民教育家”等。
  •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的荣誉称号:授予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建设和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作出突出贡献、具有崇高精神风范,以及在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或完成重大专项任务等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事迹特别感人的个人和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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