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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童养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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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养媳婚姻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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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童养媳婚姻的本质是买卖婚姻,女方处于地下及被歧视的地位,以及普通存在的对女方的虐待,并不符合传统婚姻的价值观“合两姓之好”。“所以富裕家庭把女儿送人家当童养媳的大有人在。因此许多人家一生出女儿,即使有能力抚养,也会寻找适合人家送出去,或交换、买卖......”富裕之家或中上阶层接受、奉行这种婚姻的内在逻辑何在?中下阶层男女双方的贫困当是促成童养媳婚姻的首要因素。--Berthe留言2017年3月15日 (三) 19:22 (UTC)[回复]

外部链接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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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童养媳中的1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8年6月11日 (一) 14:37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