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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典范条目/2008年第26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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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局案是一件美国史上非常重要、具有指标意义的诉讼案。该案于1954年5月17日美国最高法院做成决定,判决种族隔离本质上就是一种不平等,因此“黑人白人学童不得进入同一所学校就读”的种族隔离法律必须排除“隔离但平等”法律原则的适用,该法律剥夺了黑人学童的入学权利而违反了宪法第14条修正案中所保障的同等保护权违宪,该法律因而不得在个案中适用,学童因此不得基于种族因素被拒绝入学。本判决终止了美国社会中存在已久的白人和黑人必须分别就读不同公立学校种族隔离现象,从本判决后“隔离但平等”的法律原则被推翻,任何法律上的种族隔离都被视为违反平等权而违宪。本案也开启了随后的民权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