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典范条目/2020年9月21日
外观
县级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四级行政区划制度的第三级行政区划和三级行政区划制度的第二级行政区划,属于县级行政区的一种,层级上与“县”“市辖区”相同,一般由地区管辖、地级市代管或由自治州领导。截至2020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共有12个县级市变更代管关系,其中1个县级市改制为市辖区。最早变更代管关系的县级市为兴城市,该市由锦州市代管改为葫芦岛市代管。最近变更代管关系的县级市为公主岭市,该市由四平市代管改为长春市代管。简阳市则先后被内江市、资阳市、成都市代管,是迄今唯一一个曾被3个地级市代管的县级市。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还有5个县级市由地级市代管改为省直辖(其中3个县级市改制为地级市,1个县级市改制为市辖区),在此一并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