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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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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语文化当中并无特别区分原作原著之间的差异,两者皆可以通用以代称(相对于其改编作品的)“原来的作品”、“原本的著作”。

日本漫画产业中原作漫画家职业的一种,或称漫画原作,是以撰写故事与设计漫画分镜为职业的人;相对于漫画或作画(负责画面构成、人物设计、完稿)的人。

凡是将已经出版之作品进行改编,除了取得正式授权之外,通常会在作品开始处标明“改编自原著○○○”以示尊重;若是取材自真人真事则会标明“真人真事改编”,作品定义上仍为原创。

一套(动画、漫画或游戏)作品如从别的作品改编而成的作品,在C&S中会列出原作一栏。

C&S原作栏一般包括以下基本资讯:

例:一套动画是从漫画改编而成的,在原作一栏上会显示原作漫画名称、作者、漫画出版社连载刊物名称。

特例:假如改编的动画作品原为作者甲的构思作品,后被作者乙改编成漫画剧集等作品,于原作一栏中将只会出现作者甲的名字,另会新增一栏目,名称为作者乙改编而成的作品,记载基本资讯。

此外,未有由某部作品改编的动画,即原创动画,通常也会显示原作一栏,其中包含作品的部分主要著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