谅解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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谅解备忘录(英语: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缩写:MOU),或称作了解备忘录、谅解备忘录,是双方或多方签订的一种备忘录,仅用以记载不同国家、政府或组织间签署双边或多边意向(动向)的文件。谅解备忘录一般会包括双方意愿中一致的部分,其中也会包括双方预期的共同行动。谅解备忘录一般是用在当事人所表示的,尚未达到法律上的承诺,或是当事方还无法制定有法律强制力的协议。谅解备忘录会比君子协定要正式一些[3][4]。
它属于一种行政协议,1950年美国副国务卿詹姆斯·韦伯认为谅解备忘录也可能可以有效力:“只要国家正式同意这项义务,就产生国际法效力,而不问这种措施的形式。”但通常谅解备忘录不会订下罚则,可以说是君子协定的书面形式,所以如果一方不履行当中的条款,另一方亦无可奈何。故还是必须转换为正式条约或契约,方能保证履约。而时任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曾表示MOU没有任何效力:“我想备忘录在某种程度上不是我们要的契约。我认为,我们现在的备忘录是要纳入最后的契约。对我来说,最后的契约才是真正重要的。”因此要求2019年中美双方贸易代表签的“谅解备忘录”改为“贸易协定”[5][6]。
许多公司及政府组织用谅解备忘录来定义部门、组织或是关系紧密公司之间的关系。
谅解备忘录的效力
[编辑]企业家出身的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曾表示“MOU没有任何效力”,如2019年2月当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贸易代表刘鹤副总理及美国贸易代表劳勃·莱特海泽面表达自己不满意中美代表签个“谅解备忘录”。特朗普说:“你要么达成‘协议’,要么不要做。用其他东西来表示‘协议’,没有任何意义,因为它们在我看来,不是那么有价值。”最后说,“我想备忘录在某种程度上不是我们要的契约。我认为,我们现在的备忘录是要纳入最后的契约。对我来说,最后的契约才是真正重要的。”特朗普坚持这项看法,直到中方改口称“贸易协定”[6][5][7]。
2014年中国昆山的水中仙公司与台北农产公司(北农)签订了谅解备忘录,称水中仙公司要向北农购买一万盒高级茶叶。但中华民国前立委赖坤成指出,最后北农只卖了六百多盒,不到七百盒,还是降价求售的[8]。
2018年,台中市长林佳龙与德商哈利霍夫曼咨询公司签订“海水采矿联合开发投资案”谅解备忘录,宣布全球首例多元海水多元采矿计划落脚台中港,将兴建首座海水采矿场。市政府成立专案小组全力协助,事后发现该公司为1人公司而破局。签署MOU仅代表合作的开端,此后需要进入实质审查及把关程序,还有送中央环评、投审会等跨部会许多程序。[9]
实例
[编辑]- 1972年5月26日,美国总统理察·尼克森和苏联签署谅解备忘录,其内容系关于反弹道导弹系统的限制。
- 1973年2月3日,美国和古巴签署谅解备忘录,其内容系关于在这两个国家劫机和劫持船只及其他犯罪行为等问题。
- 1994年10月21日,美国和朝鲜就核武器问题的框架协议。
- 2005年8月15日,印度尼西亚政府和亚齐的自由亚齐运动的和平协议。
- 2008年,中国大陆和新加坡、新西兰同时在各自的自由贸易协定上签署关于劳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 2009年11月16日,中华民国(台湾)金管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大陆)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签署“两岸金融监理合作了解备忘录”,其内容系关于未来台海两岸在金融行业方面的合作事宜。
- 2020年8月10日15时18分,中华民国(台湾)和美国签署台美卫生谅解备忘录
- 2021年9月13日,马来西亚政府(执政党)与马来西亚国会反对党阵营(希望联盟)共同签署马来西亚联邦政府与希望联盟政治转型与稳定谅解备忘录 (MOU),以谋求搁置政治争议,合作致力抗疫、经济复苏及改革。两方主要签署代表;执政党;马来西亚首相依斯迈沙比里以及马来西亚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依布拉欣。双方达成的共识包括:加强抗疫计划、行政改革、国会改革、司法机构独立、成立相关指导委员会等。(参见:2020年-2022年马来西亚政治危机)
参见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China poised to open a new route to Kailash-Mansarovar yatr. 2014-09-04 [2020-08-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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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忽略 (帮助) - ^ Kailash Mansarovar Yatra through both Nathu La, Lipulekh Pass routes opened after Sino-Indian understanding. 2018-02-22 [2020-08-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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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忽略 (帮助) - ^ "What is a 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 MOU?,"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Investopedia.com, retrieved 2019-02-12
- ^ Leader, Rita (attorney), "Contract or 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 The differences and uses you should know,"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017-03-02, Houston SCORE (Service Corps of Retired Executives), Houston, Texas; retrieved 2019-02-12
- ^ 5.0 5.1 美中貿易停火期可能延長!當著劉鶴面前嫌棄「諒解備忘錄」. 风传媒. 2019-02-23 [2019-08-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09).
- ^ 6.0 6.1 川普不愛「備忘錄」 逼劉鶴改名貿易協議. Tw.appledaily.com. 2019-02-24 [2019-08-31].
- ^ 三立新闻网. 韓口中的MOU遭川普打臉:沒意義!. yahoo. 2018-05-24 [2019-08-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09).
- ^ 王锦义. 韓國瑜狂簽MOU 賴坤成:北農時代簽1萬盒只買700盒. 自由时报. 2019-03-27 [2019-09-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09).
- ^ ETTODAY. 千億投資台中「神秘1人德商」3周神效拍板!林佳龍深夜改口認了. ETTODAY新闻网. [2019-1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