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產業 (石化產業)
上游產業,又稱勘探和開發產業,是石油和天然氣工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其包括尋找潛藏在地下或水下的原油和天然氣田、鑽探勘探井、隨後部署採油井和注水井,驅替油氣並把原油和天然氣采出至地面等過程。[1]石油和天然氣工業通常被分為三個主要領域:上游產業、中游產業(又稱油氣儲運產業)和下游產業(又稱石油化工產業)。[2][3]現在油氣田開發的重點已轉向非常規油氣田以及液化天然氣的處理和運輸。
上游產業經歷過史上次數最多的兼併、收購和資產剝離。2012年,254億美元、679筆交易緣於上游石油和天然氣產業的併購活動,[4]且有33%的併購因非常規油氣田或頁岩氣田革命引起,這種現象在美國尤為突出,俄羅斯和加拿大位列其次。
可銷售的上游產業資產在2013年第三季度總計達到了創紀錄高的135億美元,[5]正在進行的併購活動依然保持高水平,在2012年12月達到85億美元,但2013年前半年的新資產交易量僅有約48億美元。值得注意的是,僅用不到四年時間,2013年第三季度的交易量就升高至2009年的46億美元的三倍。
產業
[編輯]- 綜合的石油和天然氣公司:
同時運營上游以及下游產業的公司。實例包括埃克森美孚公司、標準石油、荷蘭皇家殼牌、中國石油集團公司和德士古公司。
- 獨立石油和天然氣公司:
只運營上游或下游產業的公司。實例包括阿納達科石油公司、太陽石油公司、菲利普斯66公司、康菲公司和墨菲石油公司。
- 石油服務公司:
向油氣田勘探與開發工業提供的產品和/或服務的公司,通常同時提供勞動力、設備和/或其他支援服務。實例包括貝克休斯公司、哈利伯頓公司和斯倫貝謝公司。
- 石油設備製造商:
專門從事向石油和天然氣工司銷售和分銷設備的公司。
- 安保公司:
主要是參與石油天然氣工業安保的安保公司。[6]
- 其他:
未包括在上述任何一個分類中,但與石油和天然氣業務有關的其他公司。 [7]
ISO 20815將其定義為石油工業中涉及勘探和開發的業務類別。[8]例如:離岸石油/天然氣生產設施、鑽機、輔助船隻。
參見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Coalbed Methane Basic Information. [2018-03-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12-05).
- ^ Upstream, midstream & downstream. [2018-03-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1-07).
- ^ Industry Overview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from the website of the Petroleum Services Association of Canada (PSAC)
- ^ 存档副本. [2018-03-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1-05).
- ^ 存档副本. [2018-03-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1-05).
- ^ Eyal Mesika - Security Issues in the Upstream Oil Industry - OilVoice. [2017-04-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4-20).
- ^ American Petroleum Institute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Definition Of Upstream Company and description
- ^ ISO 2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