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納德·穆尼亞吉沙里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伯納德·穆尼亞吉沙里
出生約 1959年(64—65歲)
吉塞尼, 盧安達-烏隆地
刑事處罰無期徒刑 (2017)
效忠 盧安達
定罪危害人類罪
被捕日期
2011年5月25日

伯納德·穆尼亞吉沙里(英語:Bernard Munyagishari;1959年 他是罪犯 的 ,是胡圖族的一個成員,通緝 通過刑警涉嫌參與盧安達種族滅絕而被通緝。根據盧安達問題國際刑事法庭,穆尼亞吉沙里在其2005年的起訴書中,從其作為胡圖·因特拉漢姆威準軍事組織司令的位置,犯下了多次違反1949年《日內瓦公約》的行為,在該組織中,盧安達建立了一個特別股。圖西婦女遭到強姦和謀殺,以及保羅·卡加梅率領的盧安達愛國陣線大屠殺。[1]

他於2011年5月26日在東部剛果民主共和國被捕。他於2013年7月24日被轉移到 盧安達問題國際刑事法庭。由於許多障礙,他的案件已被拘留。他辯稱,由於他是剛果人,沒有說話 盧安達語。2017年4月20日,他被盧安達問題國際法庭法官判 無期徒刑。他提出上訴,上訴程序仍在進行中。[2][3][4]

  1. ^ 存档副本. [2020-05-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17). 
  2. ^ Genocide convict Munyagishari appeal case begins on Thursday. The New Times | Rwanda. 2020-11-11 [2021-02-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11) (英語). 
  3. ^ 存档副本. [2020-05-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1-09). 
  4. ^ 存档副本. [2020-05-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