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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痛苦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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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痛苦指數,按照中國經濟學家劉正山博士的界定,即衡量房價超過居民合理購房負擔程度的一種測算指標。

定義及計算公式[編輯]

按照一般公認的經驗數據,房價是家庭年收入的3—6倍算是合適的。那麼,折中一下,取4.5倍這個數據點,算做住房痛苦指數與幸福指數的臨界線。超過4.5倍的部分,就是住房痛苦指數。

再考慮到中國開發中國家,食品支出比重較大,則考慮恩格爾係數,則住房痛苦指數=房價/(1-恩格爾係數)×收入-4.5。那麼,粗略計算一下,北京2006年的住房痛苦指數=14.5-4.5=10,上海2006年的住房痛苦指數=16.6-4.5=12.1。

參考文獻[編輯]

  1. 劉正山. 《“住房痛苦指数”:一种公允的算法》. 天涯經濟論壇. 2007年4月23日. [失效連結]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