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冷靜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冷靜意指面對任何事物能處變不驚,並且能在短時間內事物,作出有效的判斷或作深入的理解。它是人類的一種行為模式,在行為智能方面屬理性範疇。

原則

[編輯]

放鬆身體等於冷靜是錯誤的概念。實際上,放鬆身體只是冷靜的其中一個原則。冷靜的原則包括:

  • 不被情緒左右
  • 身心放鬆
  • 專心而且集中

特徵

[編輯]

要使頭腦冷靜,是需要不同能力的配合,比如分析力判斷力洞悉力理解力等等。而冷靜的人在面對問題時,會表現出一些特徵:

  • 判斷事物時,有固定立場,理智及堅定


訓練方法

[編輯]

要做到臨危不亂,除非天生冷靜之外,還需要有相當的磨練。但本身已缺乏冷靜,就要先學會如何冷靜,才能做到。學習冷靜有以下方法:

  1. 集中法:冷靜最基礎的方法。深呼吸,放鬆身體,集中精神,只想著要面對的事。
  2. 轉移法:將自身要面對的事,轉移到像發生在第三者身上。
  3. 經驗法:多留意身邊事物及常閲讀。在科技發達的現代,也可瀏覽網路以獲取資訊。這將有助於增加知識以備不時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