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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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本能(英語:Animal spirits),又譯為動物精神、生命本能、生命活力,由約翰·梅納德·凱恩斯在1936年發表的《就業、利息和貨幣通論》一書中提出的經濟學術語,這個術語用來指影響與引導人類經濟行為的本能、習慣與感情等非理性因素。凱恩斯學派用此來解釋企業家精神

起源[編輯]

動物本能(英語:Animal spirits)源自於拉丁語spiritus animalis,其中的animalis,意指與心智相關的,或有活力的,為動物與人類基本的生命力量與精神力量。最早源自古希臘蓋倫的醫學著作。蓋倫認為人體有三種基本元氣:源自心臟的生命元氣(拉丁語spiritus vitalis),源自肝臟的天然元氣(拉丁語spiritus naturalis),以及源自大腦的靈魂元氣(拉丁語spiritus animalis)。

約翰·梅納德·凱恩斯認為,人類的經濟決策,並不是由基本理性與知識而決定,他認為這些決策「只能被視為是動物本能使然」,來自人們「不由自主的行為衝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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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