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本能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動物本能(英語:Animal spirits),又譯為動物精神、生命本能、生命活力,由约翰·梅纳德·凯恩斯在1936年發表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書中提出的經濟學術語,這個術語用來指影響與引導人類經濟行為的本能、習慣與感情等非理性因素。凱恩斯學派用此來解釋企業家精神

起源[编辑]

動物本能(英語:Animal spirits)源自於拉丁語spiritus animalis,其中的animalis,意指與心智相關的,或有活力的,為動物與人類基本的生命力量與精神力量。最早源自古希臘蓋倫的醫學著作。蓋倫認為人體有三種基本元氣:源自心臟的生命元氣(拉丁語spiritus vitalis),源自肝臟的天然元氣(拉丁語spiritus naturalis),以及源自大腦的靈魂元氣(拉丁語spiritus animalis)。

约翰·梅纳德·凯恩斯認為,人類的經濟決策,並不是由基本理性與知識而決定,他認為這些決策「只能被視為是動物本能使然」,來自人們「不由自主的行為衝動」。

相關條目[编辑]

註釋[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