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面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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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面官遼朝職官。北面官是契丹舊官制的發展,又稱「國制」,用以專門統治契丹和其他游牧民族,掌宮帳、部族、屬國之政,與專門負責漢族事務的南面官相對而言。

契丹舊俗崇拜太陽皇帝坐西向東,官員分立南北,以契丹故有官制為基礎,稱為北面官。其制遼太祖遼太宗時已初步形成。遼官制樸實,事簡職專,習契丹舊俗,又仿制設官。遼太宗南下中原,兼併燕雲十六州後,漢人日增,採用「因俗而治」的統治政策,分北面官與南面官兩個系統。北面官其中也含有漢制的成分。下分朝官、帳官、宮官、軍官、部族官、屬國官、邊防官、坊場局冶牧廄官等。北面官職繁權重,南面官職簡權輕。北面官也各分南北,有北、南宰相府,北、南大王院,宣徽北、南院等。遼代的統治機構有北樞密院和南樞密院,北樞密院主管軍政,南樞密院主管民政。

參考文獻[編輯]

  • 中國歷史大辭典·上卷.上海辭書出版社.2000
  • 中國官制大辭典·上卷.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