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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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昱宇(1977年6月14日[1]),中國媒體人,出生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貴州省遵義市,因創辦維權信息平台非新聞而被判刑。

生平[編輯]

盧昱宇在上學期間因為刺傷他人被退學並入獄6年。2002年出獄後在建築工地、塑料廠、網絡公司等地任職。2011年10月,他因轉發陳光誠的消息,被上海警方約談。2012年4月,盧昱宇在上海南京路舉牌,要求官員公開財產以及允許自由選舉,被警方拘留10天。同年6月,盧昱宇在廣州因被指控非法集會而被關押1天。2013年底,盧昱宇結識了女友李婷玉[2],兩人共同創辦平台非新聞,該平台主要搜集中國各地發生的群體事件、抗議和社會問題[3]。期間警察來到他和李婷玉位於珠海的暫住場所,警告他們不要繼續發布維權信息。後來房東拒絕和他們續租。之後兩人又搬到了雲南大理市[4]

2016年6月15日,兩人被當局以尋釁滋事罪拘留。2016年年11月8日,兩人獲得了由記者無疆界法國電視五台共同設立的年度國際新聞自由獎公民記者自由獎。2017年8月3日,盧昱宇被雲南大理市法院判刑入獄4年。李婷玉被判刑兩年、緩刑三年。[5]盧昱宇不服提出上訴。同年9月25日,雲南大理州中級法院二審維持原判。[6]盧昱宇被關押期間遭到毆打和虐待,而且還要縫紉牛仔褲、裙子和一些其他服裝,每月工資數美元[7]。其在監獄中還患上了抑鬱症[8]。2020年6月15日,盧昱宇刑滿釋放,回到遵義。出獄前夕當局警告他不要前往北京、上海、新疆。盧昱宇還聯繫了李婷玉,得知李婷玉已結婚。警察來到盧昱宇的住處所索要其手機號碼。公安局政治安全保衛部門的人會聯繫他。2020年8月4日上午,警察來到盧昱宇所在的單身公寓,將人帶手機、電腦一併帶到警局。8月6日,警方又警告盧昱宇不准翻牆,不准接受採訪。[1]盧昱宇之後前往廣州,但被警方發現,警方將其拉到火車站讓其離開廣州。[4]

外部連結[編輯]

參考資料[編輯]

  1. ^ 1.0 1.1 给“反贼”的75封信,寒夜里一丝温暖的光. 美國之音. [2022-07-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2-06). 
  2. ^ 专访卢昱宇:公民记者的心酸路. rfa. [2022-07-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8-18). 
  3. ^ 吳強:追蹤抗爭的盧昱宇失蹤了. 端傳媒. [2022-07-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7-15). 
  4. ^ 4.0 4.1 在习近平的中国,没有异见者的容身处. 華爾街日報. [2022-07-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7-15). 
  5. ^ “非新闻”卢昱宇被判4年 北师大一副教授因“逾越红线”遭解聘. rfi. [2022-07-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7-15). 
  6. ^ “非新闻”卢昱宇案二审维持原判有期徒刑4年. rfa. [2022-07-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7-15). 
  7. ^ “非新闻”卢昱宇被重判中国维权平台逐一遭封杀. rfi. [2022-07-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7-15). 
  8. ^ 开创维权报道先河 “非新闻”创办人卢昱宇刑满出狱. rfa. [2022-07-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