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快遞女子被造謠出軌案
杭州女子取快遞被造謠案是發生於2020年7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浙江省杭州市餘杭區的一起網絡誹謗案,為2020年度十大法律監督案例之一,也是該國首起司法機關針對普通公民的網絡誹謗提起公訴的案件[1]。
詳情
[編輯]2020年7月初,28歲家住杭州餘杭的谷姓女子在快遞點取快遞時,便利店店主郎某趁機偷拍視頻。隨後郎某與朋友何某分別假扮快遞員和谷姓女子在微信上聊天,並將谷姓女子虛構為富婆,編造富婆出軌快遞員的劇情,又將微信聊天截圖和偷拍視頻發至微信群。編造的故事隨後通過網際網路傳播。某微信公號根據何某等編造的劇情發布《這誰的老婆,你的頭已經綠到發光啦!》的文章,兩三天內文章點擊量達到了1萬次。一個多月後,多篇類似內容的網帖的總瀏覽量達到6萬多次,轉發量達到200多次。谷姓女子得知後於2020年8月7日報警,而谷姓女子所在公司擔心名譽亦將其位辭退。谷姓女子也難以再找到工作[2][3],並診斷出抑鬱狀態,其男友亦失去工作[4]。
2020年8月13日,杭州市公安局餘杭分局對郎某和何某行政拘留9日。10月26日,谷姓女子向餘杭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訴狀,要求以誹謗罪追究郎某、何某的刑事責任。12月14日,餘杭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和其他人研究了取快遞女子被造謠出軌案後,認為檢察機關應當積極介入。在餘杭區人民檢察院建議下,12月25日,杭州市公安局餘杭分局對郎某、何某立案偵查。案件由谷姓女子的自訴轉變為公訴[2][5]。該案與張玉環案以及李心草案共同入選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的2020年度十大法律監督案例[6]。2021年1月28日,公安機關結束偵查,案件被移送至餘杭區檢察院[7]。2月26日,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檢察院向餘杭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指控郎某、何某的行為涉嫌誹謗罪[8]。
2021年4月30日,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法院一審以誹謗罪判處被告人郎某某、何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9]。
參考資料
[編輯]- ^ 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案已结束侦查,移送检察院. 界面新聞. [2021-01-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30).
- ^ 2.0 2.1 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 涉案两人被依法立案侦查. 央視新聞.
- ^ “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律师:警方结束侦查,移交检察院. 澎湃新聞. [2021-01-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2-03).
- ^ 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事件:公权力之剑的意义. 新華每日電訊. [2021-01-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2-04).
- ^ “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移送检察院,该案为何最高检关注. 新華社. [2021-01-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29).
- ^ 拍案| “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移送检察院,该案为何最高检关注?. 新華社. [2021-01-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29).
- ^ 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已结束侦查. 新華社. [2021-01-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2-06).
- ^ 浙江检察机关依法对“女子取快递被造谣案”被告人提起公诉.
- ^ “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案”当庭宣判:两被告人获缓刑.[失效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