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湞,字伯甯,一字子固,鄱陽人。明朝政治人物。
周湞遷居集慶路溧陽縣。與襄陽楊士弘、江西萬石等,以詩聞名。早年為「江西十才子」之一。「江西十才子」為周湞與李叔正、曠逵、萬石、辛敬、楊士弘、彭鏞、劉楚、王佑八人,另一人說法不一,有鄭大同、劉永之、王沂、胡棣諸說。明朝建立後進入大理寺。洪武三年,官亦至刑部尚書,參與修訂大明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