島嶼町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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島嶼町村制日本過去針對島嶼地區實施町村行政區的制度。實施的範圍包括伊豆群島小笠原群島隱岐群島對馬島琉球群島吐噶喇群島奄美群島沖繩群島宮古群島八重山群島)。

町村制以前[編輯]

明治維新之後、日本政府為了建立中央集權的國家,開始著手變更地方行政制度,在1871年先制定了大區小區制,並在隔年開始實施,但此制度並未考量各地狀況,未能順利推行。

1878年日本政府制定「地方三新法」,確定了地方行政制度的架構,包括「府縣」、「郡區」、「町村」的三級架構,之後陸續1888年實施市制町村制

島嶼地區[編輯]

在1888年實施市制和町村制時,島嶼地區被排除在外,不視為本土,另設置「島廳」由各地府縣直接管轄;直到各地陸續實施「島嶼町村制」,或是取消島嶼指定狀況,視為本土並施行「町村制」之後,各島嶼地區才開始設置町村。

伊豆群島及小笠原群島[編輯]

由於人口較少,且小笠原群島上有來自歐美的居民,因此最初由東京府直接管轄。

  • 1876年:足柄縣被廢除,併入靜岡縣
  • 1878年:改隸屬東京府。
  • 1900年:伊豆群島上設置大島島廳八丈島廳,小笠原群島設置小笠原島廳
  • 1923年:伊豆群島開始實施島嶼町村制施行。
  • 1926年:廢止島廳制度,將其改組為支廳。
  • 1940年:小笠原群島開始實施島嶼町村制。

隱岐群島[編輯]

隱岐群島上最初曾設置海士郡知夫郡周吉郡穩地郡四郡,並設置郡役所負責行政之管理;直到1889年廢除四郡,設置隠岐島廳,隸屬島根縣管轄。

  • 1869年:隱岐國改設置隱岐縣,後又被因行政區劃整併而更名為大森縣
  • 1872年:經改劃入島根縣管轄。
  • 1889年:廢止隠岐群島四郡,設置隠岐島廳。
  • 1904年:取消島嶼特例,視為本土,實施町村制,島廳的權限變更為與本土的郡役所相同。
  • 1925年:廢除隠岐島廳,改設隱岐支廳

對馬島[編輯]

  • 1889年:設置14村。

吐噶喇群島及奄美群島[編輯]

在設置鹿兒島縣後,奄美群島就屬於縣府直接統治,而島廳之下的地方行政單位則是延續過去琉球王國施行的間切,替代町村的設置。

沖繩縣[編輯]

明治時代最初沖繩縣仍延續琉球王國時期的行政,施行間切制。

  • 1872年:琉球王國被日本併吞,設置琉球藩
  • 1879年:廢止琉球藩,改設置沖繩縣。
  • 1896年:設置島尻郡中頭郡國頭郡宮古郡八重山郡五郡以及那霸區首里區,並在宮古群島和八重山群島設置島廳。
  • 1908年:實施島嶼町村制,廢除間切制度。
  • 1920年:解除島嶼特例,視為本土,改實施町村制。

関連項目[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