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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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楙(13世紀—1282年),字長孺,號蒲溪愚叟邛州臨邛(今四川省邛崍縣)人,後定籍武康(今浙江省德清縣西)。南宋大臣,顯謨閣直學士常同曾孫,宋恭帝時參知政事。

宋理宗淳祐七年(1247年)中進士,調常熟尉。調任婺州(治今浙江省金華市)推官,辟差平江府(治今江蘇省蘇州市)百萬倉檢察,監江淮茶鹽所蕪湖局。景定元年(1260年),知嘉定縣。後來簽書臨安府(今杭州市)判官。主管城南廂,聽訟嚴明,自持廉正,不畏強權,平反冤獄。都城火災,瓦礫充斥,派民船運送。一百多家在籍者被宦官庇護,不應役,他嚴加追究,懲罰不服役者,於是無不聽命。力拒戶部科買,添差通判臨安。改知廣德軍,拜監察御史,上奏知無不言,忤逆賈似道,觸怒宋度宗。改任司農卿,為兩浙轉運使。修築3600多丈的海晏塘。轉任戶部侍郎,出知平江府,主持蠲免賦稅、整修府庫。改任浙東安撫使,救濟災民。召為刑部侍郎,兼給事中宋恭帝德祐元年(1275年),拜為吏部尚書,進端明殿學士。德祐二年(1276年)任參知政事,被夏士林駁還,常楙拜疏出關,六年後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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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宋史·卷421》,出自脫脫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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