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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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超(1896年—1915年5月24日),字文超,湖南省湘鄉縣人,湖南甲種農業學校學生,為反對「二十一條」而投江自殺。[1]
生平
[編輯]彭超生於清朝光緒二十二年(1896年)。少年時,彭超抱有實業救國的理想,認為「國家貧弱,由於實業不發達」。1914年秋,彭超入長沙湖南甲種農業學校學習。1915年,日本向中國提出「二十一條」,彭超希望中國政府能夠募兵抗日,但中國政府並未如其所願行動。1915年5月7日,日本向中國的北京政府發出最後通牒,北京政府接受。彭超聞訊後哭道:「國亡矣,可若何!」此時,長沙學界發起成立了國恥會,彭超當即切斷手指寫下血書: 「立志不願看到國破家亡。」此後,他寫成五份遺書,分别致老師、同學、家人。每份遺書末尾均以「之乎也者矣焉哉」結束,遺書內容有「余將何之?豈捨生而沽名乎?國之危也,痛無屈原其行者!不自惜矣,四顧無人焉,於是抱石沉湘水以死哉!」在遺書中,他讓親友注意:⑴ 勿購買日貨;⑵ 勿忘5月7日的國恥;⑶ 宣傳民主共和,反對君主專制;⑷ 勸人多練習體操,以便養成「軍人國民資格」,保衛國家。他還寫道,「平生立志不為亡國民」,與其「坐視以待國亡,不如捨生以報國恨,不忍生為亡國民,寧願死為亡國鬼。」他還讓「諸位先生千萬不可以我為榜樣」,勸世人不要學習他投江的行為。[1]
1915年5月24日傍晚,彭超懷抱石塊投湘江自殺。5月25日,長沙市民在湘春門外的湘江岸邊打撈出其屍體,湖南省教育會隨之為其舉行追悼會,來弔唁者上萬人。人們還集資在其投江自沉處立下了雪禪撰寫的《書彭君文超抱石自沉處碑》。[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