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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照寺 (都江堰)

座標30°50′54.20″N 103°33′28.69″E / 30.8483889°N 103.5579694°E / 30.8483889; 103.5579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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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觀普照寺
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
座標30°50′54.20″N 103°33′28.69″E / 30.8483889°N 103.5579694°E / 30.8483889; 103.5579694
時代
編號97
認定時間2012年7月16日

普照寺是位於中國四川省都江堰市大觀鎮青城山後山之中的一處漢傳佛教寺廟。普照寺始建於元朝,後毀於明末戰火,清朝乾隆光緒年間開始重建,原名「鎣華廟」,清道光年間改為現名[1]。大觀普照寺位於都江堰市大觀鎮保全村,坐西向東,占地面積約20萬平方米,始建於元,明代毀於火,清乾隆、光緒年間相繼重建。現存建築有藏經樓、川主樓、客房及廂房。建築面積1196平方米。普照寺為研究四川地區清代寺廟建築和佛教文化提供了寶貴的實物資料。1988年,被灌縣人民政府公佈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2][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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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普照寺. [2015-01-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1-03). 
  2. ^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3.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布。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