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敬方(?—?),字中虔,并州文水縣人[1],李憕曾孫。
長慶三年(823年),鄭冠榜進士及第。大和初為戶部金部員外郎,遷禮部祠部郎中,轉戶部郎中[2]。開成年間,遷諫議大夫[1]。開成五年(840年)任長安縣令[3]。會昌六年(846年)以事貶台州司馬[4],大中初遷明州刺史[5],大中四年(850年)轉任歙州刺史[6],曾因患頭風癢悶,入浴黃山溫泉[7]。工於詩,「才力周備,興比之間,獨與前輩相近」[8]。有《李敬方詩》一卷[9],今佚。《全唐詩》存其詩八首。
有子李縠,生李琪。
- ^ 1.0 1.1 《舊五代史》卷五八《李琪傳》
- ^ 岑仲勉:《郎官石柱題名新考訂》
- ^ 《寶刻叢編》卷七《長安縣》
- ^ 《嘉定赤城志》卷一〇
- ^ 《寶慶四明志》卷一
- ^ 宋羅願:《新安志》卷九
- ^ 李敬方《題黃山湯院》詩序云:「敬方以頭風癢悶,大中五年十二月,因小恤假內,再往黃山浴湯,題四百字。」
- ^ 顧陶:《唐詩類選後序》
- ^ 《新唐書·藝文志》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