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雲 (漢朝)
外觀
李雲(?—160年),字行祖。中國東漢官員,甘陵(今山東省臨清市東)人。
李雲好學,通曉陰陽。初舉孝廉,轉任白馬縣令。漢桓帝延熹二年(159年)八月初十,誅殺大將軍梁冀,中常侍單超等五人都因為誅梁冀有功被封為列侯,專管選官。又於八月十五日立掖庭民女為皇后,在之後幾個月時間內,後家受封的四人,賞賜巨萬。近那幾年又多次地震,災害不斷。李雲擔憂國家將危,心不能忍,公開上書,副本上交三府,批判皇帝奢侈、濫加封賞,宦官專權,甚至說出「是帝欲不諦乎?」(即皇帝不想當皇帝了嗎?)之語。
漢桓帝得奏章後,震怒,讓有司逮捕李雲,下詔尚書都護手持劍戟押送他到黃門北寺獄,派中常侍管霸與御史廷尉一起審理。當時,弘農五官掾杜眾感傷李雲因為忠諫獲罪,於是上書願與李雲同日而死。漢桓帝更加憤怒,於是一起下獄廷尉。大鴻臚陳蕃上疏救李云:「李雲所言,雖不避諱禁忌,違背聖上旨意,但他的心意還是忠於國家。之前,漢高祖能忍周昌不避諱的諫言,漢成帝赦免朱雲殺頭之罪。今日殺李雲,臣恐怕出現比干剖心的譏諷議論。於是敢觸龍鱗,冒昧請求。」太常楊秉、洛陽市長沐茂、郎中上官資也都上疏請赦免李雲。漢桓帝更加生氣,有司劾奏他們大不敬。於是下詔痛責陳蕃、楊秉,將他們免官歸田裡;沐茂、上官資貶秩二等。漢桓帝在濯龍池,管霸向漢桓帝匯報李雲等人的事情。管霸說:「李雲是野澤愚儒,杜眾是郡中小吏,他們的行為出於狂戇,不足加罪。」漢桓帝對他說:「李雲說,帝欲不諦,這是什麼話,常侍想要原諒他們?」回頭讓小黃門接受奏請。延熹三年春(160年)李雲、杜眾都死在獄中。後冀州刺史賈琮出巡,路過祭祀李雲墓,刻石表彰他。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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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編輯]- 《後漢書》列傳第四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