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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廷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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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廷評越南語Phan Đình Bình潘廷評,1831年—1888年),字訒齋越南語Nhận Trai訒齋),號月亭越南語Nguyệt Đình月亭),越南阮朝大臣,育德帝慈明惠皇后潘氏調之父。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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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廷評是承天府廣田縣富良社(今屬承天順化省廣田縣廣安社富良村)人,明命十二年(1831年)出生。嗣德三年(1850年),參加鄉試,考中舉人[1]。嗣德九年(1856年),會試中格第一名,參加庭試,考中第三甲進士[2][3]。初授翰林院編修,後授先興知府。嗣德十五年(1862年),奉命回京,興安省臣請求皇帝允許潘廷評留任幾年。後任兵部郎中,不久升任光祿寺少卿辦理禮部事務,又以侍郎銜參與內閣事務,處理法國佔領南圻東三省(嘉定邊和定祥)的和談事宜。嗣德二十三年(1870年),前往北圻查辦積案,兼任訪察使。回京之後升兵部右參知,權掌戶政。當時法國人余普義要求在北圻新開商約,一時人情洶洶。潘廷評前往河內協同大使阮知方商擬解決辦法。法國官員安業要求訂立新約,被拒絕後攻擊省城,阮知方被擄至嘉定。潘廷評因此被罷黜,但不久起用辦理海陽商政。後來改任北寧布政使。

嗣德三十六年(1883年),署定安總督。咸宜元年(1885年)六月,咸宜帝棄城出逃抗法,奉三宮懿旨升署為尚書充機密院大臣。七月,與阮有度進京奏立堅江郡公阮福膺豉為帝。同慶帝繼位後,加升佐國勳臣署文明殿大學士,晉封扶義子越南語Phù Nghĩa Tử扶義子)。後與阮有度起衝突,阮有度密告同慶帝潘廷評曾想在北圻另立皇孫之事。同慶帝勃然大怒,將潘廷評下獄,後死於縻所。剝奪生前全部官職爵祿。成泰初年,成泰帝追復銜爵如故。成泰四年(1892年),追贈太保,加封扶國公越南語Phù Quốc công扶國公),諡號溫雅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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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妻妾:
    • 阮氏桃,晉封扶國一品夫人,慈明惠皇后之母。
  • 子女
    • 長子潘廷詥,成泰九年丁酉科秀才,蔭授翰林院侍讀學士扶義男
    • 次子潘廷詞,國子監監生
    • 三子潘廷䛷,工部郎中
    • 長女潘氏調,慈明惠皇后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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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國朝鄉科錄》卷三. [2017-05-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28). 
  2. ^ 《國朝科榜錄》. [2017-05-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4-13). 
  3. ^ 嗣德九年進士題名碑. [2018-06-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6-12).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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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南實錄》正編列傳二集卷十二 潘廷評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