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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長 (南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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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長(?—?),琅邪郡臨沂縣(今山東省臨沂市)人,王導第六子王薈的玄孫,王華之孫,王嗣之子。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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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嗣死後,王長承襲為新建縣侯。王長嗜酒、多過失,他的堂叔祖王琨上書說:「臣堂侄名聲不好,堂侄孫王長是已故左衛將軍王嗣的兒子,少年時資質猥劣,還希望他以後有所長進。現在卻更加昏憨,毫不檢點。已故衛將軍王華忠誠恭敬獻身為國,善行應受世代祭祀,可是王長襲封爵位卻犯罪,將使家族的基業覆滅。王嗣的小兒子王終品行端正謙退,不背棄純樸的風格,如果能受到安撫繼承爵位,那麼生者和死者都能感荷榮光,並保住俸祿[1][2]。」

泰始二年(466年),王長因為辱罵母親被剝奪了爵位,朝廷以王長的弟弟王終襲爵。元徽三年(475年),王終上書宋後廢帝劉昱請求將爵位還給王長,宋後廢帝答應了他。南齊取代劉宋後,新建縣侯的爵位被革除[3][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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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南齊書·卷三十二·列傳第十三》:初,從兄華孫長襲華爵為新建侯,嗜酒多諐失。琨上表曰:「臣門姪不休,從孫長是故左衛將軍嗣息,少資常猥,猶冀晚進。頃更昏酣,業身無檢。故衛將軍華忠肅奉國,善及世祀;而長負釁承封,將傾基緒。嗣小息佟閒立保退,不乖素風,如蒙拯立,則存亡荷榮,私祿更搆。」
  2. ^ 《南史·卷二十三·列傳第十三》:初,琨從兄華孫長襲華爵新建縣侯,嗜酒多愆失,琨表以長將傾基緒,請以長小弟佟嗣焉。
  3. ^ 《宋書·卷六十三·列傳第二十三》:子定侯嗣,官至左衛將軍,卒。子長嗣,太宗泰始二年,坐罵母奪爵,以長弟終紹封。後廢帝元徽三年,終上表乞以封還長,許之。齊受禪,國除。
  4. ^ 《南史·卷二十三·列傳第十三》:子定侯嗣,卒。子長嗣,坐罵母奪爵,以長弟佟詔封。齊受禪,國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