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宏
班宏 | |
---|---|
出生 | 720年 唐朝 |
逝世 | 792年7月24日 唐朝 |
職業 | 唐朝官員 |
班宏(720年—792年7月24日),衛州汲縣人。唐朝官員。
生平
[編輯]家世
[編輯]祖父班思簡,春官員外郎。父班景倩,秘書監,[1]是儒生。[2]
仕途
[編輯]班宏年輕時於天寶年間舉進士,得授右司御胄曹,後為鳳翔府防禦使薛景仙(一作薛景先)掌書記,又為劍南西川節度使高適觀察判官,累拜大理司直、攝監察御史。時青城山有妖賊張安居以左道惑眾,事發,誣告多名屯將,希望延緩自己的死期,眾人害怕,班宏審案後很快殺了他,人心於是安定。後來郭英乂為西川節度使,奏署班宏為秘書郎,兼雒令;班宏因病被免職。大曆三年(768年),遷起居舍人,不久兼理匭使,四次遷官至給事中。建中二年(781年)正月,成德節度使李寶臣卒於任上,子李惟岳秘不發喪請求繼位,唐德宗遣班宏出使成德軍探問李寶臣病情並告諭李惟岳。李惟岳厚賂班宏,班宏都不受,[3]給朝廷的回報合德宗的意,遷刑部侍郎,兼京官考使。右僕射崔寧考兵部侍郎劉乃為「上下」,班宏駁回並削去之。劉乃知道後謝罪。[4]班宏不久被除授吏部侍郎,[2]又被任為汪蕃會盟使李揆的副使。[1]興元元年(784年)六月,剛平定朱泚之亂的德宗剛收復京城,派班宏充上都宣慰使,入京宣諭,[5]勞問將士、撫慰百姓。[6][7]貞元元年(785年),班宏被任為校內外官考使。[8]
班宏曾說:「謀反、謀大逆、謀叛、謀惡逆四罪是十惡之大者,犯者應按律處置。其餘應當處以斬、絞刑的,應該重杖一頓處死。」之前死罪犯都先處以或百或六十的杖刑,從此都取消了。[9]
貞元初年,有旱災、蝗災,德宗急於賦調,二年(786年)十一月改班宏為戶部侍郎,為度支使韓滉的副使。[1][2][10]五年(789年)正月,班宏奉命修玄武樓。[8]
宰相中書侍郎李泌屢次請求另外任命宰相代替自己。德宗欲用班宏,李泌說班宏雖清白強幹但性格不靈活,推薦御史中丞兼戶部侍郎竇參通敏可兼度支鹽鐵、太常卿董晉方正可任職門下省。德宗都不認可。二月,李泌病重,又推薦二人。德宗以董晉為門下侍郎,竇參為中書侍郎兼度支轉運使,都加同平章事拜為宰相;以班宏為戶部尚書,因班宏有長期處理度支事務的經驗,仍為度支轉運副使,且對他說,事務都交給他了,不要推辭。[1][2][11]
群臣商議給德宗加尊號「貞元大道聖神文武皇帝」,班宏建議加「奉道」二字,請求上尊號為「聖神文武奉道皇帝」。[12]
竇參起初任大理司直時,班宏已為刑部侍郎。竇參因先於班宏顯貴,常私下開解以取悅班宏,說自己後來居上不自安,一年後就把度支使還給班宏做。班宏心裡高興,一年多後,竇參卻不再說這事了。班宏性剛愎,被人離間,且怒竇參食言,在公事上多與其意見相左。班宏讓御史中丞徐粲主理貯存鹽鐵轉運儲物的揚子院,徐粲管理不當且有受賄之名聲,竇參想取代他,班宏堅持不同意。竇參選諸院吏也不和班宏商議,班宏就上疏說竇參所任用者的過失和惡行,都被留中。不久,竇參因在任上有功勞加吏部尚書,班宏進封蕭國公,怨恨竇參給自己加虛名,更嫌惡他。每次奉詔建房,班宏都造得極壯麗,親自參與,又討好交結權幸意圖推翻竇參。[1][2]
班宏之前和張滂交好,推薦他為司農少卿。竇參想讓張滂分掌江淮鹽鐵,詢問班宏,班宏考慮到張滂嫉惡如仇,擔心他用法律懲辦徐粲,就謊稱張滂強戾難制,不可用。張滂知道了,不悅。八年(792年)三月,竇參被德宗疏遠,於是辭讓度支使,由班宏專判度支。竇參不希望度支使的職務都歸於班宏,問計於京兆尹薛珏,薛珏說:「二人交惡,張滂剛直果決,若分張滂管鹽鐵轉運,必能制班宏。」竇參於是推薦張滂為戶部侍郎、鹽鐵使、判轉運,仍在班宏屬下,以取悅班宏。江淮兩稅,都由班宏主理,置巡院,但班宏、張滂一起選官。張滂向班宏請求索要鹽鐵舊簿書,班宏不給。每次署任院官,班宏、張滂莫衷一是,無法用人。張滂上奏班宏與自己不合,巡院官員多有缺,雖然請死,但也彈劾班宏耽誤國家大計。於是德宗令二人分別主事。不久,班宏對宰相趙憬、陸贄說自己司職轉運,每年運江淮米五十萬斛,前年增加七十萬斛,以充實太倉,所幸無過失,如今職權移於他人,不知是什麼意思。當時張滂在側,忿然反駁班宏失言,被奪權是因為辦事不力,喪公錢、縱奸吏,還說度支胥吏不到一年就暴富如同王公,肯定是盜用官財,所以皇帝才令自己分掌轉運事,班宏所言是怨恨皇帝。班宏默然無言以對。當天,班宏在家稱病,張滂去探望,班宏不見,趙憬、陸贄於是將班宏、張滂的話上報。於是四月,班宏、張滂被按大曆年間劉晏、韓滉分管的舊例重新劃分職權,以張滂主管東都、河南、淮南、江南、山南東道兩稅及東渭橋以東巡院,以班宏主管關內、河東、劍南、山南西道。[13]張滂到揚州審訊徐粲,逮捕徐粲的仆妾子侄,得贓款數萬,於是徐粲被流放嶺表。後來竇參獲罪之事,班宏也很出力。班宏在官署勤於公事,早出晚歸,親自從事官吏的工作,官吏們不堪勞累,而班宏未嘗嫌苦,愈發恭謹,清白勤干,為當時所稱道。七月卒,[14][15]德宗為之廢朝,加贈,諡敬。[1][2]
陸贄推薦前湖南觀察使李巽代任判度支,德宗答應了,卻特詔素來不善理財的司農少卿裴延齡守本官,權領度支。[16]陸贄反對,無果。[15][17][18][19][20]
評價
[編輯]注釋及參考文獻
[編輯]- ^ 1.0 1.1 1.2 1.3 1.4 1.5 1.6 《舊唐書》卷一百二十三
- ^ 2.0 2.1 2.2 2.3 2.4 2.5 《新唐書》卷一百四十九
- ^ 《資治通鑑》卷二百二十六
- ^ 《冊府元龜》作貞元八年(792年)七月事。當時班宏官職已非「刑部侍郎兼京官校考使」,疑誤。
- ^ 《舊唐書》卷一十二
- ^ 《資治通鑑》卷二百三十一
- ^ 陸贄《收復京師遣使宣慰將吏百姓詔》
- ^ 8.0 8.1 《冊府元龜》
- ^ 《新唐書》卷五十六
- ^ 《資治通鑑》卷二百三十二
- ^ 《資治通鑑》卷二百三十三
- ^ 柳宗元《及大會議戶部尚書班宏又請改所上尊號加奉道字故其文如後表》
- ^ 《舊唐書》卷四十九
- ^ 《舊唐書》卷一十三
- ^ 15.0 15.1 《資治通鑑》卷二百三十四
- ^ 《舊唐書》卷一百三十五
- ^ 《新唐書》卷一百五十七
- ^ 《新唐書》卷一百六十七
- ^ 《論裴延齡奸蠹書》
- ^ 《論宣令除裴延齡度支使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