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糧(居民地方糧食統籌供應)是指中國大陸在計劃經濟時代(1950年代至1993年),針對小城市、集鎮居民(非農用人口)的基本口糧由地方政府計劃和統籌的定量供應制度。
對應於中央政府實行的定量供應計劃(國家糧)被稱為「地方糧」。「地方糧」不屬於官方術語,而是計劃經濟體制下,在糧食流通領域特別是基層單位使用頻率極高的特定概念。其具體內容是地方政府統籌和計劃,也被稱為「統籌糧」。作為政府計劃的一部分,統籌糧分為縣級政府統籌和公社兩種。由縣統籌,被稱為「縣籌糧」;由公社統籌,被稱為「社籌糧」。
- 地方統籌的糧食計劃供應指標對應的糧食戶口關係(糧食關係),只能在對應的統籌區內流動,即「縣籌糧」的計劃供應指標在縣的轄域內有效,可以隨人自由流動;「社籌糧」則適用於公社轄域,即不能流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