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崇敏
羅崇敏(1952年12月12日—),雲南省江川縣人,漢族。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官員、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雲南地區代表[1],曾任雲南紅河州黨委書記,雲南省教育廳廳長,雲南省人民政府參事等職。
生平
[編輯]1985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同年進入江川縣委黨校工作。歷任江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江川縣副縣長、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縣委黨校校長。1995年起,任新平縣委書記。1998年,任中共玉溪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機關工委書記。2000年起,任中共玉溪市委副書記、雲南民族學院黨委書記、紅河州黨委書記。2003年至2006年間,在中央民族大學攻讀中國少數民族經濟專業,獲經濟學博士。2008年起擔任全國人大代表[2]。時任雲南省教育廳廳長。2012年,因年齡原因免去教育廳廳長一職,推薦為雲南省人民政府參事[3]。2013年10月兼職第九屆國家督學,2016年1月退休[4]。2017年11月,因嚴重違紀,被雲南省紀委開除黨籍,退休待遇也被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退休待遇[5]。
2022年7月6日,雲南省教育廳發布了一則簡短的消息,表示經過調查,發現羅崇敏涉嫌違法犯罪,已將其違法犯罪線索移交相關職能部門辦理。[6]2023年2月15日,據中共雲南省紀委、雲南省監委官網通報,羅崇敏「被開除黨籍後毫無悔過之心,公開發表有嚴重政治問題的言論;以投資為名,違規參與營利性活動;生活腐化墮落,多次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對國家法律毫無敬畏之心,利用職務便利或職權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巨額財物」;經駐雲南省教育廳紀檢監察組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黨組同意,決定取消羅崇敏退休待遇;經昆明市監委研究決定,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7]
爭議
[編輯]自稱微博被盜事件
[編輯]2016年12月13日,羅崇敏的微博帳號發布了一條內容為「我對不起各位家人,現在出現這樣的事情。一個女孩懷了我的孩子,已經兩個多月了。希望家人理解,冷靜處理這件事。」的信息,但很快既被刪除,隨後該帳號又發布一條自稱微博被盜的信息[5]。
涉嫌侮辱烈士事件
[編輯]2022年6月,羅崇敏在網上發表了一篇名為《端午:一個鼓勵自殺的日子》的文章,被網友「戴雨瀟Dai」舉報涉嫌侮辱投江殉國的屈原及共和國英雄烈士,引發輿論關注,不久雲南省教育廳對外公布稱已成立工作組調查此事[5]。
參考文獻
[編輯]- ^ 新華網.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新華網. [2014-01-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1-10).
-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罗崇敏. 全國人大網. [2013-04-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4-17).
- ^ 何金平被提名为省教育厅厅长. 雲南網. 2012-08-24 [2015-04-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6) (簡體中文).
- ^ 网传云南教育厅原厅长罗崇敏发表有关言论,官方已展开调查_中国政库_澎湃新闻-The Paper. www.thepaper.cn. [2022-06-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6-08).
- ^ 5.0 5.1 5.2 云南教育厅成立工作组,调查“网传罗崇敏发表有关言论”情况. www.guancha.cn. [2022-06-06].
- ^ 云南省教育厅已将罗崇敏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移交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办理. 雲南省教育廳. 2022-07-06 [2022-07-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7-10).
- ^ 云南省教育厅副处级退休干部罗崇敏严重违法被取消退休待遇并移送审查起诉. 中共雲南省紀律檢查委員會、雲南省監察委員會. 2023-02-15 [2023-02-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3-29).
外部連結
[編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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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教育廳廳長 2008年1月—2012年8月 |
繼任: 何金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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